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追魂夺命刀 > 第四百三十四章 甥舅再议锄奸计 剑臣东宫当侍读(三十六)

在剑臣要入宫见皇帝陛下,以及剑臣是刘福幸存的儿子,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江湖中也是一片哗然,要知道当年剑臣的父亲刘福大人,为了天下百姓,准备搬倒阉党,最后被阉党谋害,虽然官方的说法是白莲教所为,但是明眼的江湖豪客都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江湖好汉,最佩服的就是清官,因为所有的江湖好汉,其实也就是大明的子民,清官自然会受到子民的爱戴!

就比如那被阉党谋害,差点丢了性命的福建布政使罗敏庄,他就是一个有名的清官,在他出事之后,包括丐帮在内,足足有数百江湖侠士,跑到了福州救援!所以,剑臣的父亲刘福大人,也是一个受到江湖好汉敬佩的官员,在知道了江湖中鼎鼎大名的追魂刀剑臣,竟然就是当年杭州布政使刘福大人的儿子,江湖中很多人,都已经开始将剑臣当成了忠良之后!

但是,也有人不高兴,那就是阉党一脉的人了!知道了剑臣的消息,就在林聪大人,进入皇宫,将剑臣的身世,禀报给当今皇上的时候,汪直自然也就得到了消息,随即汪直想到了,当年刘福收集到的有关他们的证据,这些证据汪直一直都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汪直却知道,一定是对他们很不利的东西,所以汪直直接就有些慌了,这一天的晚上,在西厂的密室之中,西厂督公阉党一脉的首领汪直坐在主位上,东厂督公梁芳和锦衣卫提督,也就是俗称的锦衣卫指挥使等人,坐在密室之中,其中汪直开口说道:“今天咱家在在伺候皇上的时候,听到那林聪告诉皇上,当年的杭州布政使刘福的儿子,刘士臣竟然没有死,当年他是被燕月飞就走的,要知道,这燕月飞可是刘福的绝对亲信,既然刘士臣一个小孩子都没有死,我想这燕月飞也八成还活着,我们当年虽然烧了杭州布政使司,但是却没有找到到刘福留下来的证据,到现在为止,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刘福到底当年拿到了什么证据,如果燕月飞真的没有死,那么现在这证据自然就在燕月飞的身上,现在刘士臣既然已经被皇上认可,我想这燕月飞手中的证据,也一样到了林聪的手中,这些年来,就是这林聪,每每房东都在找我们东西两厂和锦衣卫的麻烦,所以,与他一定会趁此机会,拿着那些证据,求见当今皇帝的,可是皇上现在年事已高,绝对不愿意大明乱起来,所以,即便他们那些人的手中,有着再有力的证据,当今皇上也不会动我们的,但是这一段时间,我已经能够感受到当今皇上,已经不是很信任我了,现在在林聪的怂恿下,皇上将很多效忠与我们的官员直接换了,尤其是京城十二营的人,现在已经没有几个是我们的人了,因此我想现在,皇帝陛下已经开始为太子铺路了,当今太子可是历来和我们不和的,一旦太子登基,就是我们的末日,这次我找大家前来就是要商议一下这件事的!”说完之后,汪直抬眼看着梁芳等一众阉党一脉的高层!

听汪直说完,梁芳思考了一下开口说道:“汪公公,其实我是这样想的,不管当年的刘福手中拿捏着我们的什么证据,但是过去了这么多年,就算是想查也不可能查出来什么了,所以就算是燕月飞将那些证据拿出来,交给林聪,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还有就是,正如汪公公说的那样,当今皇上圣体欠安,现在可以说到了大明辞旧迎新的时候了,这个时候,皇上绝对不希望天下乱起来,而现在不管是我们东西两厂还是锦衣卫,都不是能够轻易动摇的,一旦真的皇上对锦衣卫或者东西两厂下手,天下必乱,就因为这样,我们现在首要的任务不是对府燕月飞,也不是对付那个刘士臣,现在我们要对付的就是太子,要不然太子上位,我们可就真的完蛋了!至于那剑臣,只不过是在江湖中长大的小子而已,掀不起什么大浪的,只要的是对付太子,看来先是的事情,已经逼得我们不得不动手了!”说完之后,梁芳还看了看身边上手处的汪直!

在现在的制度中,锦衣卫监视天下百姓,东厂监视天下官员,而西厂监视东厂和锦衣卫,所以作为西厂的督公,汪直在阉党一脉之中,有着绝对的权威,可以说阉党一脉就是以汪直为核心的!西厂成立,本来就是为了监督东厂和锦衣卫的,但是这种监督的权利过大,就导致了东厂和锦衣卫全部倒向了西厂,成为了西厂的附属!

这汪直为了升官发财,拼命的构置大案、要案,其办案数量之多、速度之快、牵扯人员之众都远远超过了东厂和锦衣卫。西厂在全国布下侦缉网,主要打击对象是京内外官员,一旦怀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事先不必经由皇帝同意,之后当然就是严刑逼供,争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对一般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甚,就会被西厂以妖言罪从重处置。

就因为这样,汪直在阉党之中,有着绝对的全力!竟意外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