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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 第三百零二章 寻找宿主

作者:风御九秋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2-09-26 13:47:56 来源:笔趣阁

人遇到突如其来的巨大变故,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反应,反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自身反应的快慢,同时也取决于变故的大小,吴中元虽然做好了被吴巭送走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自己的身体会消失,换成别人,估计早就慌神了,实则吴中元也慌神了,只是努力克制,这才不曾惊慌失措。uu234uu234

十秒,也可能是二十秒,亦或许是三十秒后,吴中元方才稳住了心神,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现状,身体肯定是没有了,但意识尚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左右旁顾,发现自己目前正处于一条双向两车道的沥青路上,左右两边是田地和村庄,地里还有蔬菜大棚,前方不远处的路旁立着一块牌子,写着草莓采摘,下面还有一个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是十一位的,与现代的电话号码位数相符,毫无疑问,他回到了自己先前生活过的那个年代,之所以能够确定,乃是因为瞬息千里的主要作用是横向空间传送,竖向时间传送属于作法出现了偏差,虽然可能送到不同的年代,但彼此之间的间隔都是三百六十年,现在不可能是三百六十年前,也不可能是三百六十年后。

正在四顾打量,前方又驶来一辆摩托车,见到摩托车,吴中元本能的想要躲开,却发现脚下轻飘飘的,虽然可以移动却不太受控制,那种感觉和身在外太空的失重非常相似。

摩托车疾驰而过,骑车的是个中年男子,他就站在路旁,但对方并没有看到他。

有太多的问题需要思考理顺,但不能同时思考,只能一件一件来,确定了自己目前所处的年代,吴中元随后思考的是自己为什么会失去了身体,按理说瞬息千里的传送是将人和魂魄全部送走,为什么吴巭只把他的魂魄送走了?是吴巭有意为之,还是有其他原因?

这个问题很快他就有了答案,不是吴巭有意为之,而是定魂石发生了作用,事发时他身上携带了白色的定魂石,这颗定魂石属于阳性,据老瞎子所说,这颗定魂石可保肉身不伤,在吴巭作法的时候,定魂石护住了他的本体,却未能护住他的魂魄,故此吴巭只传走了他的魂魄。

接下来想的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什么,后果有两方面,一是本体在远古时期的后果,二是魂魄在现代的后果。

身体留在了远古时期有什么后果?会不会遭到破坏?仔细想来,应该不会,因为本体失去了魂魄之后会马上瘫倒,黄毛儿就在旁边,察觉到异常之后会立刻放电将吴巭电倒,而周围除了吴巭和吴荻并没有其他人,所以在黄毛儿将吴巭电倒之后,吴荻有足够的时间将他的本体带走并加以保护。

目前他无法确定本体失去了魂魄之后生理机能会不会随之消失,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大不了成植物人,退一步说就算生理机能消失,有老瞎子和姜南在,背后还有个唯利是图投机倒把的老丈人,他们想要寻找可以保存他肉身的灵物应该并不费事。

想明白了这些,还要确定没有了本体的魂魄是怎样一种情况,本体没了,灵气修为自然也就没了,他可以移动,活人却看不到他。

活人看不见他,对他而言可能是好事儿,也可能是坏事儿,对他有利的一面是他不管干什么都没人能阻止他,而不利的一面是没有了肉身他什么都干不了,他现在连根细小的树枝都拿不起来。

此外,没有了肉身的魂魄是什么?是不是世人所说的鬼?如果是,就不能见太阳,而眼下已近五更,天马上就要亮了,得赶紧想办法保住性命,可别天一亮被太阳晒死了。

想到此处,便尝试向东面的村庄移动,要说完全没重量也不对,应该还是有点儿重量的,但很轻很轻,无法脚踏实地,只能往前飘,飘的飘飘然。

飘动的速度很慢,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前方的村庄在三里之外,足足用了一刻钟才飘到村西。

到得这时他已经确定自己见不得太阳了,因为这时候东方已经放亮,他开始感觉到了明显的刺痛和萎靡。

村西有个垃圾堆,一大一小两条流浪狗正自垃圾堆寻找食物,都说狗眼能见鬼,应该是真的,因为这两条狗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存在,都在冲他吠叫。

吴中元急于寻找宿主,哪有工夫理睬它们,直接穿墙进院,进入正房。

这里是北方的某个地方,屋里有炕,炕上躺着一对中年夫妻,东面炕上还睡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

魂魄是阴属之物,天快亮了,外面的阳气逐渐浓烈,吴中元此时只感觉周身如针扎一般的难受,见到那睡的四仰八叉的年轻人也顾不得多想,立刻尝试附身。

年轻人火气旺,想要附身并不容易,好在吴中元乃练气之人,魂魄比常人强大许多,强行附身,逐渐将对方的魂魄逼离肉身。

就在年轻人魂魄彻底离体之前的一瞬间,吴中元抽身而出,放弃了继续附身。令他放弃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如果占据了此人的肉身,此人的魂魄就会消亡,等同害死了这个年轻人,损人利己的事情他干不出来。二是此人偏胖,如果要将这具本体带回去,需要更多灵石,他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姜南等人留给他的灵石。最后一点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会合而为之,附身的时间越长,两者契合的就越稳固,日后很难彻底抽离。

在吴中元放弃附身之后,那个年轻人彷如噩梦初醒,惊惧坐起,高声喊妈。

听得年轻人呼喊,夫妻二人尽皆惊醒,吴中元无声叹气,离开了东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墙上挂着月份牌,吴中元瞥了一眼,发现是自己离开之后七个月的日期,而这与自己离开的时间是对应的,也就是说自己在远古时期待了七个多月,现代也过了七个多月,并无时间上的重叠和冲突。

再抬头看向墙上钟表,五点多,这与自己离开远古时期的时间也是对应的,大傻是四更之后赶过去的,之后他和吴荻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仔细算来远古时期现在应该也正是这个时间。

天亮之后阳气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处也无法阻止阳气逼近,片刻之前还感觉针扎一般疼痛,待得此时已如同置身沸水,剧痛难忍,无比煎熬。

眼下的情况已经不是危急关头了,而是生死关头,必须立刻做出选择,要么附身于这个年轻人,要么被阳气炙烤消亡。

虽然面临生死抉择,吴中元却并未感觉懊恼,这运气已经不算很坏了,没有在大白天被送回来,不然连选择的时间都没有。

关键时刻应该当机立断,但他却迟迟下不定决心,他虽然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坏人恶人和试图伤害他的人,这个年轻人是无辜的,他不介意去伤害别人,但也仅限于对他心存敌意的人,让他去杀害一个无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响下,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念头自心中闪过,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过多停留,他不是武则天,干不出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那种丧尽天良,灭绝人伦的禽兽恶举,别说至亲了,就算是无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过了自己这一关,不是怕遭至别人非议,而是怕自己怀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干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了。

就在此时,一声犬吠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眼下已经没有时间容他寻找更好的宿主了,不愿伤害无辜弱者,只能附身于野狗。

心中浮现出了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论上是可行的,犬类没有人类那么健全复杂的神识,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离魂魄,狗也不会丧命。

想到此处,强忍着针扎炮烙一般的痛苦离开房屋,西墙外的垃圾堆上有两条流浪狗,一条个头儿较大,灰黄体毛,应该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还有一条个头儿很小,是个长毛哈巴狗,体毛应该是白色的,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太长,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经看不出毛的真实颜色了。

病急乱投医,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会紧紧抓住,吴中元此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进行了两秒钟的观察和思考,最终选择了那条哈巴狗。

之所以选择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条大狗身上有严重疥疮,这时候可没有巫师能进行魂魄抽离,一旦附身就无法再次更换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后由巫师作法抽离,狗如果死了,他也会死。第二个原因是这条哈巴狗形体较小,通过虫洞需要的能量也较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灵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还可以将王欣然带回去。最后一个原因是那条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间,剧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饥肠辘辘,由于狗的神识尚在,只是被压制住了,隐约还能感受到它的恐惧和茫然。

看东西的视角也变了,由于是条哈巴狗,看的都是低处的东西,想要往高处看必须仰头。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臭烘烘的垃圾堆,他虽然附身宿主却是人类神识,并没有沾染狗的习性。

一个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吴中元抬起前爪看了看,这狗还没有黄毛儿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远。

狗的面部肌肉没有人那么灵活,吴中元连苦笑都不能够,只能闭目叹气,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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