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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 第0389章 我一定要争气(二合一大章节)

作者:甲青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5:27:09 来源:笔趣阁

“回冯郎君,正是。”

底下的小屁孩大声地回答。

在被灭国之际,同时城里大半人染上瘟疫的情况下,带着几千人还能把东吴打得叫爸爸的那个罗猛男?

原来小时候长这模样?

一身泥土看不出衣服原本的颜色,连脸上都沾满了灰土,活脱脱的一个小泥猴。

还被自己的老爹单手拎着吊打,估计现在屁股蛋已经红肿了。

想想他以后的牛逼模样,再看看现在这可怜兮兮的模样,冯永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罗县丞,令郎这模样,只怕不适合启程了。”

冯永转过头看着罗蒙,说道,“不如先进去清洗一下,明日再说如何?”

“这……恐怕不太妥吧?”

罗蒙有些犹豫道。

“无妨,我自会派人去丞相府与向长史说一声,就说我要与罗县丞说一说南乡的事,故要多留罗县丞一天。”

冯永微微一笑,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下旁边那个小泥猴。

罗蒙看向自己的儿子,终于长叹一声,“那就多谢冯郎君了。”

“应该的。毕竟此事也与我有关。”

冯永说着,又看向同样是一身泥的傅佥,“回府洗干净后,去扎半个时辰的马步。”

“是,先生。”

傅佥苦着脸,老老实实地低头回答。

带着两个小泥娃回到府上,让人带下去清洗。

冯永和罗蒙又重回客厅坐下,罗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冯郎君,下官来拜访之前,吩咐了下人收拾好东西就到贵庄路口等着,如今也不知到了没有,不知能否派一人去看看?”

“此事易耳。”冯永点点头,问道,“但不知贵仆有几人?”

“不多,两人而已。”

冯永吩咐了下去之后,这才问道,“锦城去汉中,过了剑山,路不好走,罗县丞还带着令郎,只有两个仆从,是不是有些少了?”

罗蒙苦笑一下,“府中寒酸了些,只有两仆,让冯郎君见笑了。”

冯永这才记起罗蒙的情况来,本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又因为在汉中之战时受了牵连,这几年的日子怕是不太好过。

也就是刘备挂了,诸葛老妖又念荆州人士的旧情,这才把他重新启用。

“有什么见笑不见笑的?”

冯永淡然一笑,“当初我还是孤苦一人呢,不也一样过来了?如今丞相让罗县丞去南乡,正是要重用的打算,怎么能如此自轻?”

“是,是下官失言了。”

“我看令郎颇是机灵,不知开蒙了没?”

冯永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也算是开了。下官在家里闲得无事时,平日里倒也教上一些。”

说到这里,罗蒙又想起一事,看了一眼冯永,有些犹豫地问道,“下官有一私事,想问一下冯郎君,不知可否?”

“但说无妨。”

“是这样,去年时,锦城里曾传出一本出,名叫《千字文》,说是专给孩童开蒙的书。其文浅显易懂,字字不重样,比其他开蒙之书好上许多。听说是冯郎君所书,不知是也不是?”

“咳,算是吧,呃……闲来无事时所写。”

冯永干咳一声道。

看着吞吞吐吐的罗蒙有些张不开嘴,冯永好奇地问道,“罗县丞问此事作甚?”

“是这样。”

罗蒙起身行了个大礼,“下官那个劣子,正值开蒙之际,不知冯郎君能否借上此宝书让下官一观?”

“原来是此事。”

冯永哈哈一笑,“此小事耳。”

说着,对着外头喊了一声,“来人。去,把叫阿梅过来。”

阿梅很快过来了,躬身行礼道,“主君,你叫婢子?”

“对。你去我的书房,把那本桑皮纸的《千字文》拿过来。”

随着南乡造纸业走上正规,冯永手头的纸虽然不多,但几本《千字文》,还是可以拿出手。

扦插的桑树成型快,底肥施得足的话,一年半就勉勉强强能用了。

若是不着急用,最多也就是两年。

也就是说,最迟不过明年年底,南乡的优质纸将会大批量出产。

到那个时候,土鳖孵化池将初步成形。

若是印刷术技术能跟上,冲垮蜀中世家的知识垄断那将是可以预见的事情。

但就如今来说,一本用好纸印出的好书,那是极其珍贵的。

所以当罗蒙从冯永手里这本散发油墨香味的《千字文》时,神情有点激动,如同捧着一件珍品。

他迫不及待地翻开前面几页,映入眼帘的字让他有些小惊愕。

因为书上每个字大小基本都是一模一样不说,字体还有些和以往看到的不太一样,方方正正的,笔画要平直许多。

看上去总觉得有些古怪,但却又说不出来。

冯永原本是想告诉罗蒙说南乡那里自有学堂,里头教的东西只怕要比他自己教罗宪还要好一些。

但一想他未必愿意让罗宪与那些工坊牧场矿场的职工子弟混一起,心里暗自只得放弃作罢。

“这本书就送罗县丞了。”

冯永大方道。

“不敢收此大礼。”

罗蒙连忙推辞道,“只待下官抄写完毕,定会亲自送回。”

“算不得什么大礼。再说了,我看令郎也算是入眼。我那弟子叫虎头,令郎又叫虎儿,这不是有缘是什么?就当是我送令郎的见面礼了。”

冯永摆摆手,再不容罗蒙拒绝,“就这么说定了。”

“多谢冯郎君!”

罗蒙连忙深深弯腰道谢。

“些许小事,何须道谢。眼看着到午食时间了,我叫庖房的人多做了两样菜,罗县丞若是不嫌弃,就尝一尝冯府的菜肴如何?”

冯永热情地招呼道。

“下官恭敬不如从命。”

冯府的美味吃食是出了名的,已经洗干净的罗宪端端正正地坐在案前,看着眼前不知名的菜肴一道道端上来,口水不知咽了多少回。

坐在他对面的傅佥昂着头,眼中带着鄙视,仿佛在看一个乡巴佬。

虽然罗宪很想有点骨气,可是那吃食实在是太香了,也太好吃了。

所以他根本没有一点抵抗能力,刚开始的时候还矜持,吃越吃到后面,就越是忍不住。

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手上的箸筷根本停不下来。

魏容傅佥罗宪三人还没长大,故在一个角落摆上案几,另派下人服侍,没有让他们和大人一起。

坐在上头的罗蒙时不时地转过头去,看到儿子一点也不顾及是在别人家里,直接在那里狼吞虎咽,心头直叹气,这回当真是丢死人了。

先是在别人府上打架,如今又是这么一副吃相,老罗家的脸都被这个逆子丢尽了。

回去得好好吊起来打一顿才行,不然不长记性。

“罗县丞,孩子在那边,自有人服侍,别去管他们,能吃是福。”

冯永大约能猜出罗蒙的几分心思,笑着劝了一句,“来,我给你介绍两人,这位是南中降都督家的公子,李郎君……”

罗蒙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就凭他如今这样,冯郎君请他吃一顿饭那就是抬举他了,更别说是席间还有李都督的公子相陪。

所以虽然案上的菜肴很美味,可他却是食不知味,甚至有些心惊胆战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冯永为何会对他如此热情。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还是知道的。

再加上“巧言令色冯郎君,心狠手辣小文和”的称号,而且他去的又是冯永一手经营起来的地盘,要说罗蒙心里没点嘀咕,那怎么可能?

只是不管罗蒙怎么样的小心翼翼,直到第二日离开冯府时,冯永也没有别的任何表示,这才让略略他放下心来。

“吃饱了吗?”

罗蒙临走时,冯永摸了摸罗宪的小脑袋,笑问道。

罗宪点点头,有些不舍道,“冯郎君,以后我回锦城了,还可以过来吗?”

罗蒙听到这话,当下就差点把这混小子再揍一顿!

冯永哈哈一笑,点头道,“随时欢迎。不过,下次过来的时候可不能再打架了。”

罗宪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对不住冯郎君,是宪错了。宪昨夜里已经和虎头道过歉了。”

“哦,是吗?”

冯永看向一边傅佥,“有这回事?”

傅佥点点头,“先生,此事弟子也有错,昨夜里也跟虎儿道歉了。”

小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

两个同岁的小屁孩昨晚就又玩到一起了。

“知错能改,那就是好孩子,好孩子应当有奖励。”

冯永笑道,说着伸手入怀,拿出一个玉做成的小马儿,递给罗宪,“给,拿着这个东西,到了南乡后,有一个叫食堂的地方,里面有很多好东西,到时候你拿这个出来,自有人给你好吃的。”

罗宪看了看罗蒙。

罗蒙本想推却,可转念一想,只是个换吃食的玩意,应该没什么,当下就点了点头。

罗宪这才接过来,弯腰道谢道,“谢过冯郎君。”

“虎头,去,跟虎儿说说这东西怎么用。”

冯永又吩咐傅佥道。

傅佥此时两眼放光地看着罗宪手里的小玉马,急急地把罗宪拉到一边,先抢过来把玩一番。

这个东西对傅佥来说可珍贵啦,在南乡的时候,平日里若是有奖励,先生才会拿出来,让他去食堂大吃一顿。

想想食堂里的吃食,傅佥就止不住地流口水。

“虎儿,我跟你讲,这个东西你可要保管好了,千万不能丢了。以后若是我回了南乡,你去食堂时,莫要忘了把我也带上。”

傅佥恋恋不舍地把小玉马还给罗宪,嘴里说道,“这东西,你拿去食堂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里头什么都有。”

“比刚才还好吗?”

罗宪问道。

傅佥点点头,“刚才如何比得过食堂里?别的不说,就说那烤全羊,如今先生府上就没有。那羊整只烤得金黄金黄的,放在火上,那油滋滋地滴下来,一口下去,又香又好吃……”

话还没说完,罗宪滋溜一声,把口水吸了回去,两眼放光,“整只羊全烤了?”

“是啊,先生在南乡养了好多羊……”

傅佥连比带划地向罗宪解释起来。

李同跌跌撞撞地抱着一大把枯木扔进地上的那一大堆木柴里,看看天色已经模糊得看不清周围的东西。

他连忙掏出火石,“咔咔咔”地连打了几下,只见火星四溅,却是死活也点不燃那枯叶。

听到远远传来的一两声狼嚎声,李同急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狠命打了几下,有一次还打到了手上,痛得他直接把火石扔到了地上,抱着手指猛吹气。

手上的痛楚和心里的痛苦齐齐袭击着这个平日里锦衣玉食的世家公子,让他再也忍不住地流下泪来。

反正此时四周也没人,不怕人看到,李同抹着眼泪,咬牙切齿地在诅咒道,“不得好死!田舍郎!巧言令色!心思恶毒!幸倡!老……”

正骂得过瘾,这时只听得狼嚎声又传了过来,李同吃了一惊,又慌里慌张地重新拿起火石,“咔咔”地打起火来。

或许是骂某个人当真是有效果,这一回终于点燃了。

李同蹶起屁股,小心翼翼地吹着,火越烧越旺,熊熊的火终于给他带来了暖意,也给他带来了些许的安全感。

拿过包裹,翻了翻里头,还剩下几块干粮只是这干粮,却还是那个卑鄙小人最先做出来的。

因为族里经常派人从锦城运粮到南乡,故南乡的田庄里,从那工坊里买了一些干粮存上备用。

如今谁都知道这东西是出门在外必备之物,所以李同出来时也顺手拿了一些。

只是他刚刚骂完人,心里赌气,此时看到这个东西,哪里还有心情吃?当下又把干粮扔回包裹里,抱着膝盖呆坐着。

已经好几天没跟人说过一句话了,此时李同心里感到极是孤寂,觉得世间再没比自己更可怜的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李同强忍了又忍,终于咽了咽口水,伸手过去,从包裹里拿出一块干粮,默默啃了一口,心里说道,“我只是为了活着以后能出人头地,不然不会吃这个东西。”

啃了两口干粮,嘴里喉咙发干,想喝口水,拿过水囊,这才发现水囊没有一滴水。

李同只得沮丧地把水囊扔到一边,还用脚踩了几下,咒骂道,”连你也欺负我!“

以前出门,都是有下人服侍,什么都有人提前准备好,觉得出门除了累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

如今一个人跑出来,这才知道出门在外的艰难。

没有经验,错过了食宿的地头不说,现在连路都走岔了,也不知怎么就走到这山里来,走了两天都没走出去。

想想若是明后两日再走不出去,到时吃什么?

难不成我当真会死这里?

李同一时间又有些害怕起来。

只是一想族里的那些人,想起阿姊打的那几巴掌,再想起那个恨不得让其碎尸万段的冯某人,李同血气又涌了上来。

我李同,要争气,千万不能让人看扁了!一定要出人头地!

想起许家二娘那温柔可亲的模样,李同心里终于升起一股暖意,二娘,等着我!

山里的夜晚有些冷,李同往火边靠了靠,正要伸出手想要取暖,忽然听得身后“咔嚓”一声响,他一个激灵,伸手就抓起身边的佩剑。

哪知还没等他转过身,身后就有东西把他重重地撞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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