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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 第0009章 幺妹

作者:甲青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5:27:09 来源:笔趣阁

你们想得没错,是全方位的青睐,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练功,让冯永有着远异于常人的精力,体力和……魅力,有过部队服役的经历和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作风又让他有着不同于人的丝许霸气。这种男人对城市的女人来说杀伤力太大,让不少腐女少妇心如猫挠,可是却又偏偏无从下手。

为什么?

因为冯永从那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谈恋爱,没办法,大城市里谈恋爱既费钱又费感情。作为从乡下飞到大城市的老大,冯永家里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个不指望他?曾经天真过的冯永很明白,没有钱你哪来的资本谈恋爱?久经商场的风韵熟女老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钱把他砸倒了,条件是当她三年男秘书。

冯永无所谓,那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朴的他,主要还是家里的情况让他没办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说了,他的能力摆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尝完鲜后反悔了,他到哪里不一样能轻松找到工作?

美艳的老板娘确实反悔了,是三年后反悔了,她觉得三年太短了,要冯永再干三年,嗯,各种意义上的干。这回轮到冯永不想干了,钱早就拿够了,家里的事情也解决了,他要是再为老板娘服务三年,那啥时候才能轮得到他给自己活着?

可是还没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结呢,老板娘那个搞房地产的前夫就跑来想跟老板娘复合,然后自然是被老板娘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冯永声明自己不为此事负责。

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说无关就无关?老子的原谅帽,是哪个小瘪三都能给带的?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有十来个汉子表示看冯永不过眼,要打断他的三条腿。冯永有一身蛮力,又有在部队服役的经历,表示我一个能打十个。

后来事情的发展说明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只能打三个,当他打倒第三个汉子的时候,背后就响起了枪声搞房地产的有哪个是善茬?手底下不干净的多了。连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经常用来当抹布的手下竟有一个是全国杀人通缉犯,身上还带着自制的土猎枪。

后面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来了,冯永挂了,魂穿三国,前夫哥锒铛入狱,底子全部被查了个底朝天。唯留下一个美艳的老板娘伤心欲绝,毕竟冯永这种全方位碾压她,让她身心俱服的优秀男人实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了。

还好那三年里,冯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给他的钱他基本没动,全留给家里,他挂了以后,家里倒也不用担心。

练完功,再开始绕着诺大的庄子跑步。这个习惯也是被别人当作疯子的原因之一,你说哪个没事大早上的绕着庄子跑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不过后来冯永渐渐习惯当地的生活以后,当地的庄户也对主家这个癖好见怪不怪了,毕竟这年头,遇到一个能让人吃上饭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地给自己吃饱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宽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嘀咕两声,拿来做反面教材教育娃子。

当早上的锻炼结束后,开始吃早饭,雷打不动的必须要有一个鸡子。没办法,此时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只能拿鸡子顶一下。按道理应该是早晚一个,但是如今鸡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个已经算是挥霍败家行为。

不过还好,冯家也就一个冯永,家底勉强够他挥霍。这也是为什么冯永对养鸡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养鸡自给自足,坐吃山空不说,真当鸡子如后世的满大街都是?收鸡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饭后,就到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冯永的书房挺大,里面铺满了书简。可是这有卵用?一整个大屋子的书简加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本书,那就是《说文解字》。

冯永有没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又不算是。他会写字,可是有毛用?他写的字别人又看不懂,别人写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就一文盲!

文盲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你明明不是文盲却又被当成文盲的时候,那就更可怕。所以冯永不想当这个时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学习,至少要认得这个时代的字,然后再努力地学会写这个时代的字。

再一次感谢小学时候幸运地赶到了劳动手工课的尾巴,好歹学过一年的课外毛笔字,虽然整整一年里写出来的字只有一个字能被老师认可,但好歹让他知道了毛笔的基本用法。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

即使不是读书人,很多不识字的人也会这个技能,偏偏冯永没有这项技能。管家是个好管家,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点出了这项技能,所以竹简不用担心不够用。

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自己需要一个人独自摸索《说文解字》上的字,在认出相应的字后,还要把它和简体字一起抄写在空白竹简上。

感谢中华文化的延续性,即使是繁体变化到简体,还是一样有规律可循的,大多数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应简体字,这样就不至于让冯永变成这个时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样的国家,文化彻底断层,那就死球去吧。

冯永是一个坚持的人,这个从他出了部队几年后还能保持部队习惯的就可以看出来,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某个坚持而放弃其他一切的人,这个从他和女老板的几年纠缠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当丁二带着一个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冯永面前,并且一再坚称这个就是他家里最机灵的娃子,冯永也没有坚持说他的本意最想要的还是可以帮家里做木犁的那几个男娃之一,毕竟他当时也说过,男娃女娃都可以。

后世带来的思维仍在不由自主地影响着冯永,如果是在后世,明确说明了只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说成是重男轻女,或者是对女同胞的歧视,最后肯定是被喷成狗,所以对丁二带来的是一个女娃他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到现在冯永都没反应过来,这年头,重男轻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轻女那才叫奇怪。

丁二家里有这么个女娃,活干得没有男娃多,吃得却不差多少,几年后还要赔一笔嫁妆,怎么看都是一个赔钱货。如今主家里要收人,并且还说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当然直接就把她推出来了。

“这女娃长得不错,”一旁的管家上来摸摸女娃的头,笑眯眯地说,“十岁就这么高了,身子骨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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