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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绝世仙尊 第53章 借力

作者:莫入江湖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2-09-26 16:18:16 来源:笔趣阁

慕远更真切地体会到了一句话:胳膊拧不过大腿。

某些规则上,系统就是那么不讲道理,你能咋滴?

所以,为了不让以前的努力白费,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对李女士一方做出处罚。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处罚呢?是狗咬了人,又不是李女士咬了人,总不能因为狗咬了人,就把狗主人给拘留了吧?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狗是在狗主人示意下咬人的,那自然可以处罚狗主人。

但刚才视频中呈现出的场景,充分表明这狗咬小女孩完全是它自作主张。

这就不好搞了。

“小统子,出来!”慕远觉得自己还是搞清楚规则比较好,不然闹出乌龙可就不好玩了。

系统反应还是那么敏锐,立刻应道:“主人,有何吩咐?”

慕远一愣,这家伙脾气变好了?

“怎样才算是惩罚?必须出具法律文书?”

系统傲娇地说道:“别把本系统看得这么低端。法律文书虽然也算是一种惩罚形式,但本系统绝对不会拘泥于此。只要你确实让过错方受到了惩戒,都可以算是惩罚。”

慕远一听,立刻放心不少。虽然慕远暂时没想好要如何实施惩罚,但总归是多了一个选项不是?

若实在想不到办法,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对方暴揍一顿,应该也算是惩罚吧?

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相当于战略武器。

慕远还是希望能够以正常的途径让对方接受惩罚。

来到办公室,慕远抓了抓头皮,思索着如何才能让万教导同意对李女士一方予以处罚。

首先,必须得有依据。

这是前提,警察作为执法者,其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必须要有法可依。

这个法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某些地方性规定。

很显然,狗咬人这种事情,法律上必然是找不到与之对应的依据的,那么就只能从地方性法规上想办法。

这种事情,求助于别人是不靠谱的,还是找度娘方便。

几分钟后,慕远便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

在规定中,明确提出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遛狗”的处罚措施:罚款五百或者没收犬只。

对屡教不改者,西华市还有更绝的一招,纳入征信管理体系。

无疑,这个管理规定是很好的,但实际实施起来却比较困难。

大街小巷中遛狗的太多,你根本管不过来。

靠群众举报?这个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

这其实与公共场合禁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尤甚。但真正去举报那些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又有几个呢?很多人都抱着一种忍忍就算了的想法。

殊不知,正是因为这种忍忍就过去了的想法,助长了这些人的自私之心。

我吸烟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管得着吗?

同理,我遛狗用不用狗绳,也是我自己的事情,碍着你哪儿了?

基于这种种因素,虽然这一管理规定出台了近两年,但却一直流于形式。

慕远稍作思索,心中有了想法。

于是他暗戳戳的取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希望能借力成功。

……

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占理的金先生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仅有狂犬疫苗费用,还有精神损失费。

这本无可厚非,可李女士一方就不愿意赔。

理由很强大:我小时候不知被狗咬过多少次了,也没见精神上有什么问题。

好在万教导不愧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口才出众、说教能力突出,居中调和之下,双方各退一步,确定了一个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

就在双方刚刚签署调解协议的时候,门被轻轻推开。

开门的是辅警岳旭,年龄已经过了30,算是派出所资历比较老的辅警了。

岳旭说道:“万教,外面有人找。”

万教导正对着大门坐着,抬头蹙眉问道:“谁啊?”

“西华市电视台的,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小女孩被狗咬了,双方被带到了派出所处理,便想过来采访一下。”

万教导眉头顿皱,内心吐糟了一句“麻烦”。

可再麻烦,也不能无视这些无冕之王。

不然鬼知道明天见诸报端的是怎样的春秋笔法。

调解室里另外两方表情可就复杂了,金先生倒还比较平静,李女士和她女儿就有些坐蜡了。

谁也不想被当做反面教材不是?

“我们不接受采访!”李女士黑着脸说道。

她女儿也紧接着道:“这属于我的**。”

万教导脑子还是非常灵活的,加之负责政治思想工作,与搞宣传报道方面的人接触较多,立刻就想到了电视台这些人的目的或者说是电视台记者所关注的焦点。

单纯的狗咬人事件,并不具备报道的价值,最多报道后顺带呼吁一下,让养狗的人看好自己的狗。

现在这样的新闻一般都让自媒体给干了,估摸着自己刚才将人带回派出所时,就已经有人将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

作为西华市的官方媒体,炒剩饭这种事情绝对是不想干的,他们现在赶过来,目的不外乎要找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切入点,或者说宣传报道一些政治正确的东西。

这件事情上,什么最有吸引力?又有什么是政治正确的?

排在首位的,莫过于“全市首例因遛狗不栓狗绳被处罚”这一卖点。

万教导抬头看了看李女士和他女儿,正色说道:“当然,是否接受采访是你们的自由,我们作为派出所,也可以给你们提供一些方便,比如可以让你们从后门离开。”

金先生眼中闪过一丝不满,他觉得这万教导对这李女士母女是不是太好了点?但由于双方的事情已经调解了,结果总体上还算满意,他不想节外生枝,也就没有开口。

李女士母女二人却是欣喜不已。

虽然她们刚才很坚决地拒绝了采访,但记者的采访并不是你拒绝就能拒绝的:举着一摄像机,直接就开始提问,你是回答还是不回答?

回答,那就是接受采访了。

不回答,那后面记者会怎样评论,就不太好说了。

现在听这位警官居然同意让她们从后门离开,简直太体贴了。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表达感激之下,万教导接着说道:“刚才已经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你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处理已经结束。李女士,现在我们再说说你遛狗不栓狗绳这件事情,根据《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中的第十三条第一款,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违反该条款,将由公安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多次违反,将没收犬只。”

李女士:!!!∑(Дノ)ノ,刚才调解的时候怎么没提这茬儿?

“我凭什么交罚款?”李女士粗着脖子道,说完后觉得自己这个提法有问题,毕竟刚才对方都已经将法律条款摆在面前了。

随即恨恨地道:“你们怎么决定那是你们的事情,我没钱!不交。”

万教导很随和地笑道:“当然,这交与不交完全再你。不过我们也有义务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给征信管理机构,至于你们会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就不是我们派出所所能决定的事情了。”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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