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欢想世界 > 061、你猜会发生什么事

欢想世界 061、你猜会发生什么事

作者:徐公子胜治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2-09-26 16:27:05 来源:笔趣阁

凡是传承有序的宗门,其内部的门规往往很严格,但这些与外人无关。所谓散行戒,并非各派内部的门规,而是修士在外行走时皆应遵守的准则,且没有不知者不罪的概念。无论知不知道散行戒,都不得违反它,为什么,看其内容就清楚了——

其一,不得矫众显灵自称圣,惑乱乡里。

其二,切勿得神通而忘法本,残害众生。

其三,禁止仗道术以图淫邪,勒索黎民。

介绍完毕之后,杨特红又问道:“小华,你是怎么看的?”

华真行:“理所当然啊!祸乱乡里、残害众生、勒索黎民,管他是什么人干的,都不应该。”

杨特红点头道:“你说的对,这些事放哪儿都不允许。可是为什么会有散行戒呢,重点是前面的几句话……”

矫众显灵自称圣、得神通而忘法本、仗道术以图淫邪,这些都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散行戒是针对修士的,因为他们的神通手段往往很隐蔽、很邪性、很神奇,无法防备甚至想像不到,危害又很大。

还有些手段难以被普通人查觉,哪怕查出来也难以找到证据,尤其是能拿到现代法庭上的证据,在古代法庭就更不用说了。

当初为了达成这个共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假如不立散行戒,修士之间的相争无忌,会波及大量无辜。比如两个人在闹市中斗法,谁打死谁另说,也许他俩自己都没事,但周围一大片的人恐怕都死光了。

像这样的行为谁来阻止?各大宗门联合制止!事先就定下散行戒,谁敢犯戒就收拾谁,从而威慑与劝戒大家自我约束。

华真行听完后皱着眉头道:“假设一种情况,假如我要杀一个罪大恶极的坏蛋,结果他跑到闹市之中威胁我,说我敢动手他就放大招波及无辜,那怎么办?”

杨特红苦笑道:“你说的这种人,不就是绑着炸弹挟持人质的恐怖分子吗?只不过他的武器并非炸弹。当时想动他投鼠忌器,警察怎么办你就怎么办呗。但对于修士而言,散行三大戒之外,还有一条共诛戒……

我打个比方吧,假如我就是个什么本事都没有的糟老头子,而你是身怀绝技的高人。有人想逼迫你做什么,却拿你没办法,就说你若不答应,他便会找机会杀了我,你怎么办?”

华真行:“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当场干死他呗!就算他想逃跑,我也要一直盯着他追到底,直到弄死他为止,可不能让他有机会来杀你。”

杨特红笑了:“不错,很不错,他犯的就是共诛戒!修士自己有本事,可是他的父母妻子、亲友家人很多都是普通人。修士之间的争端,不应该以对方无辜家人为要挟,这种手段防不胜防,且危害极大。后来共诛戒又有延伸,以无辜民众为要挟,亦等同此类。

比如有个人想要挟你,假如你不答应他的条件,他就宣称要屠村,还说那些人都将因你而死。这样的傻逼也是犯了共诛戒,你要是遇到了,有能力就干掉他,没能力就叫帮手一起来干掉他。”

华真行:“哦,我明白了,两个人之间的争斗可能不关第三者的事情,可是其中若有一个人这么干了,那就等于危害到所有人。杨总,假如哪天有人劫持人质,我可不可以喊您去帮忙干掉他?”

杨特红:“你这孩子怎么拎不清呢?你说的那种事情,就是治安案件。无论是散行戒还是共诛戒,针对只是修士的行为和手段,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其实像祸乱乡里、残害众生、勒索黎民这种事情,非索港每天都在发生,无论是不是修士干的,都是此地常态。在这个地方讲散行戒,多少显得有些无聊,但杨老头今天还是讲了。可能对于修士而言,能力越大、危害越大吧,所以需要群体内部的自我约束。

“别打岔了,说重点!”这时墨尚同插了一句话,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杨特红一招手,树上一枚荔枝飞了下来,剥皮吐核吃掉,这才慢悠悠道:“理论联系实际的时候到了!无论是黄金帮的洛克,还是海神帮的海神,严格说起来他们其实都没有犯戒,所以这些年我明知道这两人是洋修士,但也没有理会。”

这时柯孟朝又插话道:“其实我们几个并不在意散行戒,因为根本就不会去触犯它。但是小华你,今后要注意了,说不定有人会以此为借口找你的麻烦。”

华真行纳闷道:“找我什么麻烦?”

杨特红不满道:“这可不是我打岔!”

柯孟朝一摆手:“行,你继续说,我不插嘴了。”

杨特红:“刚才介绍的散行戒,是东国古代文言文,概括得最为准确。但是同一本经有不同的念法,对散行戒也有各种理解,后来最流行的有两条白话,比如‘不得闹市施法,惊世骇俗’,还有‘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施展神通’,就算不得已施展也要尽量掩饰。”

华真行笑了:“嗯,我在魔法小说里也看过,禁止在麻瓜面前施展魔法。”

杨特红:“你还笑呢!按照你的梦想,将来要建立一个欢想国,要将养元术纳入义务教育,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华真行:“这没毛病吧?祸乱乡里、残害众生、勒索黎民,这三条犯了哪一条?我听明白了,共诛戒讲因,散行戒讲果,可是推广养元术都与此无涉。

不得闹市施法,我们也没在闹市啊,都在研究室、加工中心呢。不得惊世骇俗,假如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就没什么好惊骇的!

至于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施展神通,我想问一句,未入门者都是普通人,若不施展演示,又如何教人学习?在公开场合那种没有必要的炫耀,倒是不值得提倡,也违反学习纪律。”

墨尚同忍不住又插了一句:“小华说的,从逻辑上来讲,没有问题。”

杨特红瞪了他一眼,懒得计较了,继续问道:“假如有人学了养元术,我指的不是根本法诀,而是修炼出了特殊能力,然后拿来犯案怎么办?”

华真行:“火箭筒打人和大火球术打人,在法律后果上有什么区别吗?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我拿着一杆步枪穿越到一千年前,八百米外一枪就能把人打死,那的确是惊世骇俗。可是到了今天,谁还能把破步枪当神器,搞不清楚它是怎么杀人的吗?”

墨尚同又小声附和了一句:“有道理!”

杨特红:“那怎么追查呢?”

华真行:“既然都公开推广养元术了,谁都知道那些特殊能力是怎么回事,追查的人当然也知道,这和普通查案又有什么区别?我不反对散行戒,恰恰相反,我还要把散行戒写到教科书里、写进欢想国的法律里,成立专门的机构调查这种案件。”

杨特红:“保证能查出来?”

华真行:“警察也不敢保证能百分之百破案。我想反问一句,以往有人违反了散行戒,都是怎么查出来的?”

杨特红:“当然是宗门修士查出来的。”

华真行一摊双手:“这不就得了嘛!你可以把欢想国乃至全世界就看成一个大宗门。”

杨老头叹了一口气:“你说的是一种理想状态,但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有过程,在你开始做这件事之后,必然会遇到阻力。推广养元术,假如真能像你梦中的那样成功,也会让很多门派传承失去吸引力,甚至没有了继续存在的价值与基础。

你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控制得那么完美,必然会出各种问题,甚至捅出篓子来,只要你现在能想到的麻烦,将来都有可能会发生。有些人阻止你未必因为利益而是因为理念、未必因为私欲而是因为公心,这样的情况是最麻烦的,希望你能记住今天说的话。”

华真行低下头道:“我记住了,其实我也梦到了,会尽量注意的。”

柯孟朝终于开口道:“真有什么事,到时候再就事论事呗。小华,你也别怕,假如真有人拿这些说事,我负责跟他们讲道理。我老人家讲道理的原则,哪怕你不想讲道理,我也得让你必须讲道理。老杨,你不是总爱吹一个打我们两吗,到时候你就负责打架吧。”

杨特红还没答话,墨尚同击掌道:“就这么定了,我负责帮帮忙做事!小华,你还有什么事情吗?”

华真行:“能不能预支一笔钱,我要收购矿金。”他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以比金典行高一倍的价格,收购当地人手中的散碎矿金。

杨特红摇头道:“你这个计划不够长远,考虑得也不周全……我的意思是说,你想在杂货铺里收黄金收到什么时候?难道天天人来人往闹闹哄哄的,烦死我老人家吗?而且你一旦做了这个生意,还有空干别的吗?”

华真行:“我也有长远计划!就在欢想实业名下成立一个全资子公司,经营矿业,我们发现的金矿先不开采,眼下就是搞加工提炼。等非索港供销社的营业点正式建立起来,以后可以将收购矿金的业务移交给他们。”

他这个想法倒是挺不错的,成立一个矿业公司目前几乎是零成本,仅花个注册费用而已。就算将来有人去查,也只会查到是矿业公司在杂货铺设了一个收购点,而华真行不过是收购点雇佣的小伙计。收购资金的来源,直接就走矿业公司的账,开支票都方便。

墨尚同饶有兴致地点了点头,又问道:“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人投资干这个吗?”

华真行:“环境太恶劣了,这里没人投资的行业多了!至于金矿加工,不仅是因为金典行的垄断,也因为不划算。但我们没有问题啊,暂时我自己来慢慢提炼就行,也不用辛苦墨大爷您再帮我挖矿了。

而且现在注册好了矿业公司,等到将来再开发金矿也是顺理成章……”

为什么没有人想到在这里成立一个公司,专门提炼加工黄金?因为无利可图,别说其他不利因素了,就连最起码的量产规模都谈不上!非索港一带根本就没有大型金矿,每年雨季当地居民零散的淘金所得,总计矿金产量也不超过一吨。

货源分散,治安混乱,这些矿金都收集到各种小头目手里,然后最终收货渠道又被金典行垄断。一家典当行就能全吃下了,还搞什么矿业公司来抢这点买卖?可是华真行现在就是要抢生意。

杨特红又沉吟道:“公司倒是可以注册一个,收购资金也没有问题,这买卖不可能赔钱,黄金本身就是硬通货。但我有个建议,暂时不要以欢想实业的名义做,就是以杂货铺的名义收购矿金……你猜会发生什么事?我指的就是生意,可不是打打杀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