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人皇界之后世殷商 > 第五十二章凡蟹族传送阵

人皇界之后世殷商 第五十二章凡蟹族传送阵

作者:云梦星宇 分类:武侠修真 更新时间:2022-12-08 22:55:54 来源:笔趣阁

殷辛转身回洞房收拾行李,跟着凤灵舞出去了。不久,来到了巨蟹群岛下的凡灵蟹部落,这里生存着一些凡蟹,在这凡蟹中最高也只有武王境,看见凤灵舞立马回避,龟缩到小小的洞府中。

这是凤灵舞大声喊道:凡蟹族长,还不出来接见本姑娘,信不信本姑娘灭了你们全族啊!

从一个大殿中,走出了来一个有着两根蟹须在额头上的老头,缓慢的走出,卑微的向凤灵舞行礼,敬畏的说道:见过凤家三小姐,不知道凤前辈来卑职这里所为何事。

凤灵舞高傲冷漠的说道:我要使用此地的传送阵,回到妖域,你现在去准备一下吧!

凡蟹族族长立马吩咐手下的人去办此事,随后就拿出自己收藏最后的食物出来招呼凤灵舞和殷辛。

凤灵舞兴师问罪道:我最近几个月在附近行走,听闻虾海秘境已经开启了几个月了。为啥,我在妖域的时候,却没有听到这边传回去什么消息。族长你给我一个解释一下吧?

凡蟹族族长慌张的说道:卑职不知道并不清楚此事,卑职立马去查,卑职立马立马去查。还请凤前辈给我一点时间。

凤灵舞接着大声的说道:现在去查,是不是晚了,你跟我记住你的职责。还有下次,你就等着灭族吧。你应该知道,看上你这块地盘的人很多吧!不要我提醒你吧!

凡蟹族族长说道:是,是,是。

凤灵舞说道:好了,走吧,去传送阵吧!

这是一位凡蟹族的弟子来报:族长红蟹族的少族长洪宇求见,

凡蟹族族长说道:不见,你退下吧!

洪宇说道:凡老头,我已经进来了,不见也得见了,

凡蟹族长恼怒的说道:跟我滚出去,谁让你进来的。

洪宇说道:我爹说,叫你快点让出这块地盘,你已经不配再做蟹族联盟族长了。该退休了。

凡蟹族族长没有理他,随后对凤灵舞说:小姐,这边请,先去办你的事。

洪宇看见凡灵不给理会,十分脑怒,立马想动手,看见了凤灵舞的美资,就想霸占他,就立马转口说道:凡老头,你不想退下联盟族长之位,可以,把这个女人留下,

凤灵舞说道:殷辛给我去揍他一顿,

殷辛为难的说道:哎呀,师傅,弟子打不赢啊,还是师傅动手吧!我怕丢师傅的脸。

凤灵舞嘴角上扬的说道:你打不赢他,你信不信,我打断的双腿啊。

这时,洪宇看见自己看上的美女和一个小白脸有说有笑,而且对自己无视,十分脑怒,于是,立马冲上去,进攻殷辛,

随后,殷辛和洪宇缠斗一起了,这时,凡蟹族族长:开始,慌了,立马派人对洪宇进行攻击。

凡雨族长为了尽快解决胡闹,也加入混战中,一掌打在洪宇身上,直接把洪宇打退十步,随后吩咐人,将洪宇带到大牢里去。

凡雨又微笑的对殷辛说:小兄弟,你没受伤吧!要不要休息片刻啊!

殷辛说道:谢谢,族长的关心,我们有急事,得要走了,下次在会。

凡雨说道:既然如此,你就去传送阵吧!

凡蟹族族长带着凤灵舞和殷辛走向后院,在进了一扇门,然后一直向下走去,到了一个祭台,祭台上有很多符文,。

凤灵舞随手扔出一个储物袋就走上祭台,随后殷辛也上去了。

这时,凡雨族长捡起储物袋收起来,然后开启传送阵。

凡雨族长看见凤灵舞和殷辛走了后,瞬间安下心来,说道:看来这地方呆不了,

凡灵蟹的族长离开了祭台,来到了大厅,吩咐手下的人,立马收拾东西,离开这个巨鲸群岛。

等着红蟹族族长带着人来这里,发现已经人走楼空了,最后红蟹族的族长搜查了一片,发现自己的儿子被打成重伤,立马愤怒起来了,决定先救自己儿子,随后立马追杀凡灵蟹一族。

这天,费胖子和费沁源一起回到了费府,就打听到了殷家被灭了,但是殷家因家族大比,留下了大批天才。现在在某个秘境里。

费府老爷说道:殷家还有一位在大陆被追杀着,有传闻被妖族的人救走了,

费胖子说道:爹,我要去一趟南蛮妖域,去那里找我的一位朋友,爹你放心,我在冰雪秘境遇到了一位神秘高人,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费府老爷说道:你明天就去吧!万事小心,在外面什么都不要怕,后面有我们费府担着。

费胖子说道:我先下去修息了。

费府老爷说道:下去休息吧!

费沁源说道:爹,你怎么就这样让他去妖域啊,他这样去妖域必死无疑了。你咋不阻止他啊。

费家家主说道:我们没有权利管他,哎。

费家家主暗自默默哀伤,自己这儿子应该没有了,默默离开了。留下了费沁源一人在那里久久才回神过来。

费沁源随后退下了,去找自己的范叔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