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现代都市 > 风骚重生传 > 第两千一百零四章 如何打假的问题

风骚重生传 第两千一百零四章 如何打假的问题

作者:橘子奏鸣曲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3-04-20 14:32:11 来源:笔趣阁

刘博的这种举动呢,说实在的,很奇怪。放在别人身上,他的这种行为也许不至于引起警察叔叔的怀疑,毕竟警察叔叔不可能没事儿就去调查一个富豪,看看他有没有问题。但是呢,这次是贾鸿渐“举报”的,而警察叔叔调查了之后呢,还真的觉得这刘博有点嫌疑了——这刘博的做法,贷款了又不好好经营,怎么说有点拖赖银行贷款的嫌疑是逃不掉的,外加上这种向国外转移资产的手段,要说这刘博没有想逃的想法,那也不太可能。所以显然这刘博是在给自己铺后路,警察叔叔们也许没有贾鸿渐看的远,不会想到刘博可能会想要玩儿的更大之后才会跑!所以呢,警察叔叔们,现在真的有点像给这个刘博赶紧找点麻烦。

警察叔叔要找麻烦很简单,首先来说,经济警察叔叔们查了一下,这刘博呢在92年的时候为了编纂《传世藏书》,就找了建行贷款了3000万人民币,当然了,贷款之后就把那个什么代理销售权还是什么东西的给了建行了。这3000万元人民币呢,贷款是5年期的。到了98年就应该还了,到还款的时候,这连本带利应该是6000万元人民币——因为92和93年的通货膨胀率高,所以这银行的贷款利率也高的吓人,不过呢这刘博到了98年的时候,只是还了4000万元的本息,还有2000万元的利息没有还。这个事儿呢都脱到了现在的99年了,要是警察叔叔们以“涉嫌金融诈骗”的头衔把刘博给传唤过来呢。真是没问题的。

要知道金融诈骗这罪名里面,虽然按照刑法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报或者瞒报相关信息,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而这年头的刑法呢,对这个金融诈骗的规定里面,虚报和瞒报是包括了重复抵押之类的事儿的,同时呢。“金额巨大”这么一条规定的红线是2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刘博这事儿妥妥的凑的上金额巨大。哪怕没有重复抵押的事儿。警察叔叔让刘博过来配合调查一下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因为金融诈骗算是诈骗罪里面的一个分项,具体的法律条文贾鸿渐也不太懂,不过大概是这种意思,反正就是说呢。这个罪不是说有人告了才行。而是公诉的!也就是说警察叔叔发现不对劲了。直接就可以调查,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立刻就可以立案!就跟什么抢劫、杀人一样。只要发现不对劲就可以调查,而不需要有什么原告来的!当然了,具体的公诉是要检察院提出来的,不过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不过呢,按照警察叔叔的公安部门里面的一个规定来说,这公诉的案件呢,也不是随便什么地方就可以管的——不是说刘博的这个案子上沪警察也能管,这个事儿是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来管的,也就是说贷款如果在首都,那就要首都的公安部门来查,但是如果案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更合适呢,那也可以是那边的公安机关来管。

这个事儿贾鸿渐肯定不会找刘博住的地方的警察啊,同时也不希望找首都那边的警察来查。为什么呢?很简单啊,那刘博现在就住在首都,而且他的老师还是季羡林老爷子,回头刘博去老爷子那边哭诉一下,老爷子找点什么大官儿说说情,也许就不监视居住,而是给刘博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如果这个时候他直接跑了呢?是不是?首都那边虽然是大城市,但是官儿也多啊!要卖面子的人也多啊!上沪这边就不一样了,什么季羡林来不来的,给不给他面子贾鸿渐说的算!贾鸿渐的面子在上沪比季老爷子的面子好使!

可是这个事儿上沪警方又用不到,那该怎么搞呢?很简单啊,贾鸿渐他们这边不是要华夏卫视卧底采访么?那么想办法做个钩子,也就是“钓鱼执法”似的,让记者们、摄像师们装成是一个什么什么团队,勾引这个刘博过来上沪。然后大家谈合作啥的,给个机会让刘博骗一下大家,接着呢直接报警,这不就完了么?是不是?后世美国以什么偷窃美国机密的理由抓捕中国商人的时候,不都是用什么合同之类的事儿,把人家给勾引到了美国人能动手的地方再动手的么?人家美国人也没说直接冲到大陆境内来动手啊,是不是?所以啊,既然有管理辖区的问题,那就把刘博勾引过来好了!

这个呢,是贾鸿渐第一时间的想法。他为什么这么想呢?因为他觉得到底刘博有没有重复抵押啊,或者是虚报瞒报这种事儿呢,实际上现在不让警察叔叔们认真调查一下,当成案子来办的话,是不太好查出来的——像是现在警察叔叔们只是在职权范围之内,帮着贾鸿渐稍微查点边边角角的事儿。而其他的比如说去各家银行,要他们出示当年刘博跟他们签订的合同什么的,这警察叔叔难道空手上门就行了?怎么都要一个类似搜查令啊什么的人家才能配合吧?不然人家还想着随便一个警察过来没有公文,就谎称要办案,他们就要把机密文件给人看?是不是?

但是呢,贾鸿渐仔细想了一想,如果说这么弄得话,到了最后会不会变成是一个记者随警察拍摄办案进度的纪录片了?是吧?华夏高科那一直是讲究以身犯险,直接卧底,在警察叔叔处理之前,就直接揭露坏人的一幕幕,对吧?哪怕华夏高科做专题,顾及到了播放出来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逃跑的事儿,那也是做好了之后先通知有关部门,等着人家都抓到人了,审理了一个阶段了,他们再播出,对吧?什么时候有过跟警察叔叔一起办案的?什么时候他们就变成了通过钓鱼,把人钓过来了之后,通过似是而非的“骗局”,让警察叔叔来调查坏人以前做的事儿?这种调查坏人怎么做坏事儿的,那不应该是华夏卫视做的么?

所以到了这时候,贾鸿渐就有点想要改主意了。他们华夏卫视那一贯是要当主角的啊!就像是他贾鸿渐当年弄《中国歌手职业联赛》时候一样,管什么当年的文化娱乐中心是不是在首都,他贾鸿渐在哪儿,中国的文化娱乐中心就应该在哪儿!他们华夏高科,华夏卫视在哪儿,这舆论监督和深度调查的中心就应该在哪儿!应该只有别人来配合他们,没有他们配合别人的时候!

此时呢,贾鸿渐的脑袋就开始的快速转动了。他需要想出来一个方法,一个怎么样在明明他手里没有掌握很多证据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在镜头前揭露刘博是骗子这个事实的办法!这事儿实际上很难,因为要证明一个人是骗子,肯定要有足够的证据啊!否则人家骗子会主动承认自己是骗子?是不是?

这事儿还真有点让人头疼,贾鸿渐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没想出来合适的办法!真的,要是没有警察叔叔们帮忙的话,光是靠着华夏卫视来调查,真调查不出来什么东西,毕竟华夏卫视只是一个电视台,没有调查权啊!人家银行啊什么的,有什么必要配合华夏卫视的调查呢?对不对?人家要是死活都不配合的话,华夏卫视就没证据,没有证据怎么能在镜头前证明刘博是骗子呢?总不能说,贾鸿渐说他是骗子,他就是骗子吧?不能说跟后世网上辩论一样,贾鸿渐说刘博是骗子,然后就满地打滚,自己宣布胜利,最后就发展成为人身攻击什么吧?

这个事儿足足困扰了贾鸿渐一个礼拜,真的,他一个礼拜都没想出来要怎么办。没想到怎么能够在不通过警察叔叔的帮助之下,弄出来足够的证据,来向观众证明刘博是骗子……不过很快,他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他反应过来后世在网上辩论的时候,很多时候不需要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只要证明对方的观点是错的那就可以了!

为什么这样说?这就是一个辩论的技巧!就像是辩论赛上的情景一样,哪怕贾鸿渐作为一个辩方的选手,明明不赞同自己这方的主题,也发现没办法找到支持他们这边主题的办法,但是要赢并不算难,那就是挑对手的毛病!只要把对手驳的体无完肤,那么自然他们这个没被驳的体无完肤的就是胜利者了!对吧?这就有点像是足球比赛一样,我们这边的进攻能力差,缺乏临门一脚,通常人都会认为不进球就没办法赢——在杯赛里面哪怕平局到了最后也要点球的不是么?也要有进球的!

可是实际上呢,我们这边不进球并不代表我们就只能平局,我们只要在前线施加足够的压力,让对方出现混乱,如果对方自己失误,来了一个乌龙球,自己把球给弄进球门了,虽然我们这边缺乏临门一脚,但是难道我们比分不是领先了么?

这个方法到了最后总结出来,就是贾鸿渐只要指出来对方足够的疑点,而对方无法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那么是不是在普通老百姓看来,这个人就是有问题的,就是有罪的?他贾鸿渐为什么要找那么多证据呢?他只要把刘博的花招都给破解了,这不就行了么?只要证明刘博是不可以信任的,这不就可以了么?(未完待续。。)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