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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族开始的次元之旅 1011.剑士与枪兵

作者:刺猿菌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3-11-22 22:39:18 来源:笔趣阁

森林里。

“我究竟在做什么?”

绫香·沙条在这二十四小时之内,不知道是第几次思考这个问题了。

一只有着美丽皮毛的兽躺在绫香的身边。绫香一边抚摸它的肚皮,一边呆呆地想着。

“唔……我在做什么来着?”

“对了,圣杯战争。”

银色的兽嗷嗷叫着,用头去蹭绫香。

“应该是……圣杯战争。”

绫香感受着动物带来的温暖,回忆起她这半天之内的经历。

············

半日前斯诺菲尔德中心街

在太阳将升未升之时,绫香为离开警署正快步前行,她身后的剑士却突然叹了口气。

“怎么了?”

“啊,没什么,我让朋友去帮忙打探一下警署的情况,之前被拘留的人似乎也暂时到室外避难了。”

“然后呢?”

“我之前跟警官们约好,我会接受他们的软禁直至天亮。可我要是回去,我又不放心你一个人,所以我在犹豫要把谁留下。如果警署陷入瘫痪,那我被软禁到刚才也算是尽了情面。”

剑士明快的语气让绫香不忍叹气问道:“你居然打算履行这个约定吗?”

“约定是很重要的,不仅是违约的人会遭受不幸,被卷入其中的人也一样。”

“我还是不明白……你刚才说‘在犹豫要把谁留下’,你不是一个人吗?”

“我还有你啊,所以不是一个人。”

见剑士说着俏皮话想蒙混过去,绫香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哈哈哈,就算你用这种目光看我,我也不能在这种地方掀开底牌啊。但如果你无论如何都想知道,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提示……”

“不需要。”绫香用更冷漠的目光看了看剑士,然后又长叹了一口气继续道,“不过,你应该是真的在担心我……虽然我觉得你操的是没用的心……但还是,谢了。”

听到绫香简短地道了声谢,剑士笑着摇摇头,回道:“不用谢我啦,我的确是在操没用的心。我只是在做想做的事而已,却得到了你的感谢,这会让我的干劲更足。对了,你要是走累了,要不要我把马叫出来?稍微花点魔力,威廉那家伙可能会帮我弄出来……”

“不,不用了,真的不用!话说威廉又是谁?你不打算告诉我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卖弄似的说出一个又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的名字?”

绫香打住异想天开的英灵,问出了她的疑惑。

剑士瞬间移开了目光,然后像是敷衍一般笑着答道:“哎呀,因为你沉着脸,好像很寂寞那样。我想,要是让你知道我们身边有许多看不见的同伴,就不会感到寂寞了吧……”

“那只会让我觉得诡异。”

“好吧,我再也不会这么做了。稍后我将‘大家’的事慢慢解释给你听。”

“不解释也没关系不过,例如之前照明的那件事,如果还有其他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帮了我,那你能不能代我向人家说声谢谢……”

闻言,剑士睁大了眼睛,片刻后微笑着夸赞道:“绫香,你虽然总是板着张脸,却是一个温柔的人啊。”

“总板着脸真是对不住啊……”

他们说着说着,一个声音突然从旁边插了进来。

“嗨!小姑娘!小姑娘!”

“嗯?”

“啊,果然是昨天的小姑娘。我见你似乎是从警署那边走过来的,没事吧?”

绫香觉得这声音好像前不久刚听到过,便循声回过头。只见那里站着一名青年,顶着一头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花哨发型。

莫西干发型、脖子上的文身、脸上和耳朵上的无数钉环……男人一身的朋克风装扮十分引人注目。绫香想起,她刚来这座城市时,告诉她哪里有廉价汽车旅馆的药店店员正是眼前的这名男人。

“你是那个时候的”

“没想到能在这种地方碰见你,真是太巧了。你身边的这位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他算是一个普通朋友吧。”因为不能告诉普通人关于从者的存在,所以绫香随便找了个名头。

至于剑士,他目不转睛地打量了一番莫西干发型的男人和他身边的朋克风年轻人,然后用天真无邪的语气问:“恕我冒昧,你们这些奇装异服,是自己缝制的吗?还是找专业的工匠缝制的呢?还有你们的头发,我可以问一下这种充满了反叛感的发型也是你们自己梳的吗?”

看到剑士两眼放光连连发问,朋克风的年轻人面面相觑。莫西干发型的男人向绫香问道:“你的男朋友到底是从哪个国家来的啊?”

“我都说了,他不是我男朋友……”

剑士把先要否定这一点的绫香抛在一边,插嘴回答道:“我从英格兰来的。其实算上伦敦和温切斯特在内,我在那片土地上也没有待过多久啦。”

男人有些困惑地说:“啊……我觉得那边也算是发源地,不可能不知道吧……”

这时,剑士发现男人身上背着一个吉他盒子,恍然大悟地睁大双眼问道:“莫非,你们是乐师?”

“乐师小哥,你的用词可真够讲究的啊。”

“啊,不好意思,我学到的知识有点偏那要在哪里才能听到你们的曲子呢?在教会?酒馆?还是歌剧院……啊!那里刚被我毁了……”

尽管剑士的措辞像在捉弄对方似的,但在绫香的耳中,却神奇地听不出有任何恶意。

此前,绫香觉得剑士一直与她保持着距离,对一切都表现得游刃有余。如今剑士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天真地问这问那的,绫香才明白:这个人……大概喜欢音乐吧……

不知道是不是英灵独有的领袖魅力发挥着作用,男人一行人似乎也和绫香有着同样的感受,他们将剑士当成“喜欢音乐的怪人”。

“虽然不太明白你为什么这么问,不过我们像是会在教会演出的人吗?啊!那倒还挺不错的,比方说乌比·戈德堡(注:好莱坞女明星,代表作《修女也疯狂》)的电影。”

“那个人是有名的歌剧家吗?”

“唔,算是吧。”男人耸耸肩,跟绫香和剑士讲述起来,“我们原本在开通宵演唱会,突然又是枪声又是爆炸声的,客人们都因警方的避难指令而被赶出去了。”

“……真倒楣啊。”

回忆起刚才目睹的神父与吸血鬼的战斗,绫香不禁冒出了冷汗。

“怎么样?你们愿意听我们演奏吗?不收你们钱。”

“啊,这个……”

因为绫香他们需要隐藏行踪,加上“不收钱”这句话反而让绫香有些心虚,所以她正想委婉地拒绝——

“可以吗?谢谢!你可真是个好人啊,就算我回到了座上也绝对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

剑士的双眼散发出灿烂的光芒,整个人开心得就像第一次见到电影明星的孩子,这让绫香完全明白了。

啊,肯定没错。

这位英雄……很喜欢音乐啊。

············

几分钟后,绫香和剑士跟着莫西干发型的男人和他的乐队伙伴们,走进了一家位于地下的LiveHouse。

“楼梯有点陡,走的时候小心脚下。不好意思啊,这栋大楼太旧了,没装电梯那种时髦的东西。”

绫香刚才问“这栋大楼里有电梯吗”,但男人大概是理解成了别的意思,所以才如此过意不去地回她。这让绫香的心中萌生出了罪恶感。

不过话说回来,这位英灵……不管怎么看都是中世纪左右的英雄吧?

虽然我也不太了解朋克和金属什么的,但这种激烈的摇滚音乐和他那个时代的音乐完全不一样吧……

唔……那是叫古典音乐吗?不对,剑士听的可能要比莫扎特或贝多芬什么的还早得多。

要是他一听到摇滚就大发雷霆怎么办……就连不少现代人都很反感摇滚,说那是给年轻人听的音乐……

绫香满脑子全是消极的想法,但她又无处可去,所以还是随波逐流地跟在剑士和乐队成员们的身后。

她决定,如果剑士吼出“这种垃圾根本不是音乐”,她就算尝试使用那什么令咒的力量,也要强行把他带走。

话说回来,令咒吗……虽然听说了使用方法,但我又没正式和他缔结契约,真的会有效吗……而且我这个好像还是假令咒……

绫香的令咒是被制作出来的“虚假令咒”,为的是夺取别人的御主权。

那是在绫香踏上这片土地之前,由“白色女人”植入绫香身上的五个图案。

尽管“白色女人”说它和真正的令咒一样可以命令从者,但绫香根本不知道她说的话有几分可信度。毕竟,当下这场圣杯战争已经与绫香从“白色女人”那里听来的相距甚远了。

从“必须隐匿圣杯战争,在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暗中展开厮杀”这一点开始就不一样了……

就算这个令咒是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魔术师那样运用好它……

绫香一边承受着快要压垮自身的不安,一边走下楼梯。

她在心中做好了思想准备。

然而前方等待她的将会是从未见过的地狱。

事实证明,绫香的思想准备全部是杞人忧天。

“好厉害!”

这是一场寂寥的演唱会,观众只有绫香、剑士和没去避难的几名LiveHouse工作人员。可是,刚听完乐队的整套演奏,剑士一个人就发出了媲美上百名粉丝的雷鸣般的喝彩。

“太棒了!我好感动啊!我得把这份感动写成诗歌献给阿瓦隆……不对,这根本不需要过度的修饰!只要一句普普通通的‘精彩’就好!绫香,这太厉害了啊绫香!这个时代的吟游诗人都会演奏这么激动人心的音乐吗?”

“啊,不,嗯……”

绫香一时语塞。

剑士则带着亮晶晶的双眼,用仅让绫香听到的音量,小声问道:“他们演奏的音乐叫什么?和我那个时代的音乐完全不一样,是被细分成新的类型了吗?不知道为什么,座没有告诉我这一类的知识明明这才是最重要的!这场圣杯战争果然很奇怪,有着不同于一般圣杯战争的可能性。”

“我觉得奇怪的是你……这种音乐叫……朋克?不对,可能是金属”

见绫香和剑士偷偷摸摸地讲悄悄话,结束演奏的吉他手好奇地走了过去,然后接过绫香的话说道:“啊,叫什么都行啦。虽然前不久也有些人为了朋克和金属的区别大打出手,但我们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音乐,你们把它当成普通的摇滚乐(RockandRoll)就好了。”

吉他手对自己音乐的叫法似乎没什么讲究,看到剑士听完音乐后高兴得不加掩饰的样子,甚至还有些害羞。

“摇滚乐!原来如此,这种音乐叫摇滚乐啊!”

说完,剑士看向男人手中的电吉他。

“这就是如今的乐器吗!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独特的音色,雷电般的轰鸣与旋律奏出了完美的和谐感!简直有一种五脏六腑跟着灵魂一起被牢牢抓住的感觉!”

听到剑士这番像是第一次见电吉他般的言辞,男人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刚才我听你们说什么金属朋克,说得这么细难不成,你连摇滚都是第一次听吗?”

“啊啊摇滚乐简称摇滚(Rock)啊。说来惭愧,我的确是第一次听。可能在其他时间和地点曾经听过吧,但至少现在的我没有这个记忆。没想到能得到这么新鲜的感动!”

“真服了你……小哥,你是从英国哪座山头出来的啊?”

“不会是真的从骑士时代穿越来的吧?”

女贝斯手随口开了句玩笑,绫香对此只能报以苦笑。

男人将他的电吉他递给开心得像个孩子的剑士,问道:“那你要不要摸摸看?”

“可以吗?”之后,剑士的独奏会开始了。

虽说是第一次弹吉他,剑士却很快就弹得得心应手。

绫香呆呆地看着,脑中冒出不着边际的想法“果然,能成为英雄的人什么都能做到”,就好像在提醒她不要沉沦于剑士演奏的音乐中一样。

当绫香在房间的角落发着呆时,男人拿来另一把吉他,和其他乐队成员一起配合剑士的音乐演奏了起来,最后还用录像机拍下这场合奏。

乐队成员们似乎对剑士非常欣赏,还聊起待会早饭吃什么好的话题。

剑士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脱掉了铠甲,穿上别人给他的一套之前放在更衣室里的衣服,打扮得像是一名略显成熟的乐队成员似的。

这身打扮与剑士那头夹杂着红发的金发极为相称,反倒让绫香吃了一惊。

“虽然我拒绝参加圣杯战争,大概没资格说这种话……不过这位英灵,真的有想过要认真去争夺圣杯吗?”

在乐队成员表示要去换衣服,纷纷回到休息室之后,剑士走向坐在舞台角落的绫香,问道:“绫香,你没事吧?困吗?”

“托你的福,电吉他一直响个不停,我现在清醒得不得了。”

“哈哈,那真是抱歉了。”

剑士笑眯眯地坐到绫香的身边,小声说:“这个地下既没有魔术性质的礼装,也没有连接外部的监视装置,如果你要睡就趁现在。”

闻言,绫香隔着眼镜瞪大了双眼。绫香以为剑士肯定沉迷音乐,别说是圣杯战争了,就连他们正在逃亡的事都抛到脑后,没想到他还注意着这些事。

“难道你刚才的表现都是演戏吗?”

“什么表现?”

“就是你假装对音乐很感动”

“怎么可能!我是真的很感动!绫香不觉得感动吗?”剑士环视了一圈四周的舞台和观众席,继续道,“说实话,我一开始就想混进一个没有敌方魔术师们监视的地方,同时也有些期待能听到现代音乐而已。不过,能遇到如此奇妙的旋律真的是意外之喜。绫香,谢谢你没有阻止我。”

“当时的气氛我也没法阻止吧。而且那个莫西干发型的男人虽然打扮成那样,但人还是挺好的。”绫香叹了口气,对剑士说道,“其实,我也不讨厌曲子。就是你太吵闹了,让我有些难以插嘴。”

“是吗,那真是对不住……不过,他们好厉害啊!虽然在歌词里写出了他们自身的郁闷和愤怒,却没有变成单纯的抱怨,而是将这些话放在充满激情的音乐上吼叫出来,向世界证明自身的存在!毕竟我过去常听的诗歌都是歌颂伟大的第一国王亚瑟·潘德拉贡和圆桌骑士们的英雄事迹嘛。”

剑士怀念起过去,眼中绽放出跟刚才一样的光彩。

见此,绫香心想:这位英雄和我正好相反啊……他在讲述这些事的时候,看上去是打从心底里感到快乐。与悲观主义的我完全不同若不是和我这种人接上了魔力连接,他应该能得到圣杯。

“我想”

“嗯?怎么了?你要是困了,我可以去帮你问一下有没有枕头被子。”

“我不困,我是想问你……你打算对圣杯许什么愿?”

闻言,剑士略带惊讶地说:“哎呀,真难得啊,你居然会问我有关圣杯战争的事。”

“没什么,我只是想如果你有非常重要的理由那我得先向你道歉才行,因为我在争夺圣杯上似乎帮不上什么忙。”

剑士露出了茫然的表情,向绫香问道:“你一直在介意这件事吗?你为我现界提供了魔力,怎么算是帮不上忙呢?”

“不好意思啊,我其实是个小心眼的人。”绫香说着,将脸扭到了一边。

见状,剑士苦恼了一下,开口道:“想要圣杯的理由吗……我也想知道啊。”

“什么意思?你不是因为想要圣杯才回应召唤的吗?”

“正常来说应该是这样的,但被召唤至此的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圣杯的理由。在一个魔术师们称为‘座’的特殊地方,那里何止是空间,连时间和世界线都很浑浊。说不定我是在将来,或者是在其他地方被召唤出来的时候才有什么想要圣杯的理由吧,至少现在我的脑中没有那样的记忆。”

“我不太明白什么时间、记忆的……但是你就没有愿望吗?不是说圣杯可以实现任何愿望吗?”

“要是我说对生前所做的事没有一点后悔,那肯定是骗你的,可我也没什么想对圣杯许愿的啊。我若拿到圣杯,倒是希望能得到**,真真正正地去学习这个时代的音乐和戏曲。这么做可能没什么意义吧,但我想尽可能把更多的歌与英雄传带回我灵魂所在的地方……就是刚才说的‘座’上。”

绫香不知道剑士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她转头去看,就看到了剑士认真思考的脸庞。

这表情让绫香隐约明白,他说的话并不是为了隐瞒真心而随口编造的。

这位剑士是真的不知道。

为什么自己会被当作圣杯的渴望者召唤出来。

“英灵想要圣杯的理由应该五花八门吧。说不定有的英灵被召唤出来并非因为有想实现的愿望,而是对圣杯有别的意图比如想毁掉它之类的。就像我被召唤时,那个出现在歌剧院的疑似潜行者的英灵,我觉得她大概就是这么想的。”

接着,剑士回顾起过去,继续说道:“的确,伟大的亚瑟王也曾经想得到圣杯。身为一个尊敬亚瑟王的人,我也非常想得到它,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想将它送到亚瑟王真正的墓前……但我也没有想要到不惜践踏其他英雄的宏愿,让其他人遭遇危险的地步。”

剑士停顿了一下,苦笑着对虚空点点头。

“嗯,你说得没错,这话不像是我会说的。毕竟当年的我就是被和圆桌有关的宝物迷惑了双眼,最终被你射杀的。不过,也可以说我是因为那场教训而学乖了不是吗?”

“你又在和看不到的人说话……”

刚才的约定到底算什么啊……绫香正想叹气——

下一秒钟却将那声叹气咽了回去。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不过需要把魔力通道连接得紧密一些……”

话音未落,剑士就伸出手,轻轻触碰绫香右手上的文身。

“你想做什……”刹那之间,一片清晰的“景色”在绫香的脑中铺开。

“啊……”

在一座类似西洋城堡还是要塞的瞭望塔里,一个男人全身缠绕着绷带,手中拿着一把弩箭。

从绷带的缝隙间可以看到他的眼睛,有如鹰鹫瞄准猎物那般锐利,却又充满了温柔的色彩。

男人望了绫香一眼,便不知所措似的移开视线,然后稍稍点了点头。

就在同一时间,绫香眼前的景色变回了原本的LiveHouse。

“刚才那是……”

绫香因看到了一幅脱离现实的画面而深感困惑地问道。

剑士则笑着回答说:“皮埃尔·巴兹尔,一位身手高强的弓箭手。”

“谁?”

说是介绍,但除了名字之外绫香依然一无所知。她刚想让剑士解释得详细些,就被后者的下一句话堵了回去,只能像金鱼一样无声地张张合合嘴巴。

“我就是被他杀掉的。”

“咦……”

“我能使用的宝具或者说王牌有两个,当中一个是我选择的那些家伙,在他们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我可以将他们的灵魂从‘座’上复制下来,与我同行。”

面对呆若木鸡的绫香,剑士干脆地讲起了他身为英灵所具备的特性。

“想让他们像从者一样从头到尾都以实体显现是不可能的。如果连他们都现界,那需要消耗非常多的魔力,一般魔术师根本负担不起,可能转眼就会因魔力枯竭而亡。”

“不……等……”

“所以他们会借助我的魔力,使出各自的‘本领’或者‘魔术’来帮助我,例如在歌剧院弹开英灵手臂的箭,还有在警署停电时使用的发光水球。另外,他们和我可以正常地对话,可是和绫香似乎得像刚才那样通过魔力才行。”

“不是你先”

绫香的脸颊微微抽动,但并非因为她无法理解剑士刚才所说的内容。

虽然她对魔术了解不多,还是被“白色女人”灌输了最基本的知识,因此能够听明白。

正因为明白,她才不能理解剑士这么做的原因。

“顺便再跟你说一下,我的另一个宝具是”

“不是,都让你先等一下了!等一下!”

“怎么了?”

剑士被绫香的喊叫声吓了一跳,止住了话头。

只见绫香按着太阳穴说道:“你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来了?那可是杀掉你的人,你把他的名字说出来,不就等于将你的真名公之于众吗!”

“啊,你知道皮埃尔的事?”

“这么说可能有点对不起皮埃尔先生,但我不知道他的事迹,而且老实说,我也猜不出你的真名。可是,如果你这话被其他熟知历史的魔术师听见,那岂不是一下子就暴露了吗?”

与慌慌张张的绫香相反,剑士歪着头嘀咕了一句“我的知名度这么低吗”,然后一脸严肃地点头肯定道:“你说得没错,如果敌人听见了大概会猜到我的身份。但我要说的不只这些,我打算告诉你我的真名。”

“你怎么想的啊?”“刚才在警署我不是说过会找机会告诉你我的真名吗?现在又不用担心被魔术师们偷听,我觉得是最佳时机啊。要是在城里的旅馆或是街头,想毁掉所有监视的眼睛就很难了。”

这家LiveHouse里至少没有窃听器和使魔之类的东西,正是剑士说的。若是如此,那乐队成员都回到了休息室的现在,也许的确是最佳的说话时机,但在此之前依旧有很多问题。

“我明白可我还是觉得不要说比较好吧?”

“为什么?”

剑士不明所以地问,绫香坚定地回道:“我和你只是魔力连接起来了而已,对吧?甚至连正式的御主与从者的关系都不是!既然这样,我觉得在你遇到更好的御主之前,你的真名还是先保密比较好。告诉我这种人,对你是有害无……”

绫香用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劝阻剑士,然而——

“吾名理查德!是诺曼底公国的君主,也是英格兰国王!”

绫香正奇怪剑士的表情为何突然变得严肃,就见剑士干脆地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又仿佛是为了让她安心似的,响亮地报出了真名。

“不过我已经死了,所以这些名号都得加个‘前’才对。”

看到绫香目瞪口呆地愣住,剑士再次露出小孩子恶作剧般的笑容,耸了耸肩。

“比起我的真名和头衔可能‘狮心王(Lionheart)’这个俗称更出名吧。”

············

现在,森林里。

“唉,真是被个不得了的国王牵连了。”

在报上真名之后,剑士对绫香的态度和之前一样。

刚听到“国王”这个单词的时候,绫香有些吓着。但之后,看见剑士吃着乐队成员买回来的快餐并露出感动的神情,又一直待在LiveHouse里专心听音乐,绫香决定不去过分在意对方生前的立场。

“爵士乐……古典乐……布鲁斯……流行乐……每一种都特别棒!哦哦,田园歌(Pastorela)、埃斯坦比(Estampie)、不协和歌(Descort)……南方诗人们的歌也开拓出了新的领域!”

大概是出于LiveHouse老板的爱好,这里收集了全世界各种各样的音乐唱片。剑士每听一首曲子,都会由衷地表达他的感动。

“绫香,你们国家的演歌善于抒发人的情感,十分动听。动画歌曲则极具叙事性,风格多样,太棒了!这个国家的说唱乐巧妙地将语言和音乐配合在一起,令人眼前一亮!”

绫香看着这样的剑士,心中对这位国王的敬意正逐渐消失。不过,绫香觉得剑士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便随着他一起听那些五花八门的音乐。

“英格兰的音乐也多种多样,从让人感到怀念的圣歌和民谣到一种叫前卫摇滚(ProgressiveRock)的音乐,都非常有意思!不得不感慨,音乐是自由的!”

最后,大家一起用DVD机观赏了莫西干发型男人一开始提到的乌比·戈德堡的电影。

剑士赞叹道:“原来如此,这就是所谓的电影啊!和戏剧有着不一样的味道,很不错啊!啊啊,这支圣歌队太厉害了”。

而绫香在音乐电影开始没多久就败给睡魔,在LiveHouse的沙发上打起了瞌睡。

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二人向莫西干发型男人一行道谢。

刚走出LiveHouse,剑士唐突抛出这样一句话——

“好,我们去找人联手结盟吧。”

于是,绫香和剑士踏入了森林,因为这里能感觉到强烈的英灵气息。最终,他们遇见一名长发英灵——不知对方是男是女,却美得让绫香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剑士刚见面就自来熟地跟长发英灵交谈起来,但英灵也没有表现出被冒犯到的样子。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听长发英灵这样问,剑士朝绫香的方向望去,说道:“也没什么啦,虽然我不知道你的真名,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英灵但我走了这么久,第一个见到的英灵就是你,所以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说到这里,剑士提出了那个建议。

即使是从事先得知内容的绫香来看,那也是一句非常荒唐的话。

“你要不要跟我们联手?”

“他真是直接啊……在这个人治理的国家里,人民应该很不容易吧……”

绫香轻轻叹了口气,一边抚摸银兽的后背一边逃避现实。

“不过话说回来,这条狗虽然很大,但十分亲近人,好可爱啊。”

就在绫香与被她当成狗的银兽玩耍的时候,长发英灵温柔地微笑着问剑士:“和你们联手结盟我倒是可以,但我的御主能获得什么好处呢?”

剑士再次看向绫香,耸耸肩回道:“既然你这么重视御主,那是不是该劝劝它别随随便便接近敌人呢?”

“这是我要对你说的话……不过,看来我们两个人担心的事情是一样的啊。”

“嗯,虽然我们想方设法地保护御主……但问题是他们本人那副样子……”

“他们在说什么呢?”

绫香坐在巨大的树桩上不解地想,可转眼她便投入地抚摸起银兽,将疑惑暂且抛到了一边。

“大狗真暖和啊。是那位英灵养的吗?”

银兽仿佛也乐在其中,它趴在绫香的大腿上,任由绫香随意摆弄它的皮毛。

看着这样的一人一兽,剑士叹了口气:“我还以为它是更加警惕人类的生物呢。”

“我的御主与人类的相处方式有些特别,它并不喜欢人类。我觉得它只是破例亲近你的御主,就像是把她当成了同伴或是战友那样。”

“可能是因为她们都不像御主吧。不过,事实上她的确不是御主。”剑士开了一下玩笑,又说道,“我想与你们联手结盟的原因是……我昨晚在城里见到魔物了。”

“魔物?”

“我不清楚你知不知道,那种魔物叫吸血种,是以吸食新鲜人血为生的人类天敌,也是圣堂教会的讨伐对象。啊……首先,你知道圣堂教会吗?”

剑士从最基本的知识开始确认,只见长发英灵微微地摇了摇头。

“我只知道圣杯给予我的那部分知识。在我的时代还没有出现圣堂教会,而那个名叫吸血种的魔物……怎么说呢,我那个时代虽然有吞食血肉的魔物,但我不清楚它们是不是同一种东西。”

“哎呀,看来在历史上,你是我的大前辈啊?”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啦。仅仅是我比你先出生,又比你先死而已。我认为在我死之后出生的人们才是值得敬爱的先驱者,他们不依靠神灵,也能开拓星球。”

“就算你夸我也拿不到好处。”剑士笑着回道,但过了一会儿,他敛起笑容继续道,“这场圣杯战争有些奇怪。我觉得这里正在发生某些的事情,光用‘座’给予的知识是解释不了的。你有什么头绪吗?”

“……”

“圣杯战争可能被卷入某种非常麻烦的事情中了……又重者是被某些人利用了。我的想法很简单,解决掉所有问题后再重新开始圣杯战争。”

剑士说着,又瞥了一眼绫香,然后用她听不到的音量小声继续道:“再这样下去,就算我输了,绫香躲到教会去避难,她也不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吸血种可以无所顾忌地袭击教会。”

“你还挺重视你的御主。”

“不,如果她是那种从一开始就干劲十足的御主,我也不会为她考虑这么多。她其实不想参加圣杯战争,却因为与我连接上而被卷了进来。若我不为此事负责,将她抛到一边,那会玷污继承了我们一族族谱的那些国家,以及我们伟大的第一国王之名。”

剑士压低声音,却说出一番掷地有声的话。对此,英灵不由地扑哧一笑,点头道:“真有趣。你应该也是一位王吧,但和我认识的那位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尤其是朋友的数量,我觉得你的朋友应该比一般人还要多。”

“是吗?我觉得你的朋友应该比我的多吧?”

“我把活在世界上的万物都当作朋友。不过,很多时候是我在自作多情啦。”

长发英灵说着,静静地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手掌向上摊开。随着他的动作,地面不断浮现出了一个又一个气泡,剑、锤、斧、枪等无数武具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气泡之中。

“不过,能够让我敞开心扉的挚友只有一个。”

见状,剑士咧嘴一笑道:“喂喂,你这到底是答应和我结盟还是拒绝啊?”

“我想答应你然而,有两个问题。”长发英灵面带柔和的笑容继续道,“我唯一的挚友是个很挑剔的人,每当我交了新朋友,或是想与谁合作的时候,他都会说‘让本王来试试你有没有资格与吾友联手’,然后用一些难题把人赶走。”

长发英灵回忆起遥远的过去,露出怀念的笑容。

“如果是你,他大概会要求与你较量一番武艺吧。你又不是乌鲁克的子民若你太弱则会被他当场杀掉,因为他会把你当作想偷盗宝物的贼人。”

“我听懂你的意思了。你该不会是要说,你的‘挚友’这次也被召唤出来了吧?”

“感谢你有这么快的理解能力,我也不忍心现在给你希望,事后再让你失望。我想先确认一下,你是否有能力与那位王战斗。如果你觉得不方便,那消灭魔物的事就交给我一个人去处理吧,你们可以在我解决掉魔物之前先躲到什么地方。”

从地面涌出的无数武具突然倾斜,尖端全部指向剑士。

即使身处这样的境地,剑士还是先看了一眼绫香与银狼,确认武器并没有对准远处的他们后,才放心地笑道:“你可真温柔。如果你一个人就能解决,那为了能够确保得到圣杯,直接在这里把我杀掉不是更好吗?”

“可惜的是,我的愿望已经实现了。我接下来只需要履行与朋友的约定,对于你们的生死,我并没有兴趣。”

长发英灵带着无比柔和的笑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仿佛意味着“今后要是有兴趣了就来拿你们的命”。

剑士反倒愉快地应道:“我最喜欢简单明了的事。一句话,就是要我给你展示一下武艺。”

“啊,你们要做什么……”绫香见状不禁开口叫了一声,剑士却连头也没回,只是稍微抬了一下手。

“放心吧,绫香。我们是为了结盟比试一下身手而已。不想和弱小的人结盟,一般来说也算是人之常情。”

“感觉你的言外之意是,你并不一般啊。”

听到长发从者的话,剑士露出了为难的笑容。

接着,剑士像是要让眼前的英灵和绫香都听得一清二楚似的,高声说道:“正如你所说的,我可能不如自己想的那样‘一般’。事实上,我身为王,也一直在给国民和王弟添麻烦。敌人称呼我为无恶不作的王,我尊敬的劲敌也从里到外都与我截然相反。”

尽管剑士说出了这么一番贬低自身的话,可他的眼睛依然闪烁着灿烂的光芒。

“就算我明白治国的道理,心中还是不断涌出我无法控制的激情。”

——咦?

听到这句话,绫香突然感觉到身体有些不对劲。

——令咒在……发热?

绫香身上的特殊令咒是魔力连接的起点,此刻大量被误认为是热量的“波动”正通过令咒流入她的体内。就像是为剑士提供魔力的代价一样,剑士那无法抑制的热量也传给了绫香。

“好厉害超乎我的想象,你应该是很强的英灵吧。从地面冒出的那些武具每一件都是人类最杰出的结晶,而你能让它们都瞄准我……哈哈……”

剑士先是轻声笑着,笑着笑着——瞬间将之前一直藏在心里的热量全部爆发出来。“哈哈哈哈哈!太棒了!伟大的英雄啊!再也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耀了!我要由衷地表示感谢!向你!向圣杯!以及……

“我们第一国王的‘远离一切的理想乡(阿瓦隆)’——是你赐予我挑战神代传说的机会!”

············

昏暗之地

“不过话说回来,还真是不可思议啊。”

“你指什么?”

从者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弗兰切斯卡躺在床上,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答道:“唔……明明用上了‘那个触媒’,为什么出现的不是阿尔托,而是那个奇怪的剑士呢?”

“你用了什么触媒?”

“唔因为听说那把传说之剑的剑鞘不见了我就用据说封印过那把剑鞘的箱子,上面有着和剑鞘同样的花纹。”

“箱子?”

看不见身影的英灵问道。

弗兰切斯卡在床上滚来滚去,不解地说:“对,据说是爱因兹贝伦在康沃尔发现的,用打磨得很漂亮的石头做成的‘箱子’。因为上面还残留着魔力的痕迹,又有跟剑鞘相同的花纹,所以我才觉得那绝对是阿尔托的嘛。”

············

大森林。

面对突然兴奋起来的剑士,长发英灵带着平静的微笑,开始向插着无数“宝具”的大地注入强大的魔力。

绫香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等一下?

那家伙的剑……还被警方没收着……他要赤手空拳地打吗?

而且,他连铠甲都没穿啊?

剑士脱掉了由魔力构成的铠甲,现在他身上穿的是在LiveHouse拿到的那套便服。

在绫香眼中,地上的武具每一把都散发着凶恶的气息。她心想,虽然不知道剑士的铠甲能起多大的作用,但至少比便服要强,穿着便服眨眼间就会被扎成透心凉吧。

绫香慌慌张张地想制止他们,长发英灵却没有理会她,而是将所有武具一齐从大地中射了出来。

与此同时,剑士脚下用力一蹬地,迎着利刃之群冲去。

他意气风发,并满心欢喜般地说出一句斗志昂扬的话——

“开始我们的战斗吧!”

············

警署。

“术士,我给你的那把剑,能看出什么名堂吗?”

对于奥兰多的询问,电话另一头的英灵无奈地回答道:“什么玩意都没有,这东西根本不是宝具,就是一把装饰剑。不过,设计得挺不错的,能给我吗?”

奥兰多交给大仲马的是剑士留在警署的那把装饰剑。

没人能想到剑士会丢下武器优先选择逃亡,所以当奥兰多回到署长室,发现那把剑还放在办公桌上的时候,他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个陷阱。

“好歹它也是证据,不能私自给你。”

“我说,你还是老样子,跟粪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我更关心的是,听说那家伙的确用这把剑放出了雷电一般的斩击,砍碎了歌剧院里坠落的瓦砾。我已经更改了目击警察们的记忆,但其中还有些人说,那简直就像激光炮。”

奥兰多推测,最开始毁掉歌剧院天花板的恐怕也是这把剑的力量。

不过,他判断这只是一把普通的装饰剑,所以他让身为术士的大仲马来解析一下,说不定会有什么发现。

顺利的话,或许能以交还这把剑为条件,与剑士缔结同盟协议,但如果它不是宝具,那这个方针就不现实了。

“掺杂着红发的金发骑士啊……我猜十有**是狮心王。”

“你果然也这样想,术士。”“嗯,说到狮心王,他可是伟大亚瑟王的粉丝。他从小就把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们的传说当睡前故事,一直听到长大。城中乐师们演奏的音乐也必定是歌颂亚瑟王的歌曲。还有人说他年轻时看似放荡不羁,实际上是在到处搜集亚瑟王的遗产。”

“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

奥兰多觉得那是后人编造的英雄轶事之一,根本无关紧要,不料术士的反应却有几分认真。

“据说吟游诗人的文化之所以如此繁盛,是源于德鲁伊的神秘经由口头传遍世界各地的技术,因此最好不要小瞧当时的诗歌。如果每天都听同样的睡前故事,那它就会变成诅咒或者祝福这一类的东西,就算能改造人类的灵魂都不出奇。”

“狮心王那个时代,神秘应该比较薄弱吧?”

“在美洲大陆或许是这样。按照现在的算法,狮心王是法国人,可他称王的英格兰却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神秘难以外泄。他在活着的时候接触过某种神秘也很正常。从当今魔术根据地之一的‘时钟塔’位于英格兰就能猜出来了。”

说到这里,术士先顿了一下,然后像是要劝奥兰多似的,语气沉重地问道:“我说兄弟,你知道狮心王在我那个时代被称为什么吗?说不定现在还有人这样叫他。”

“狮心王的逸闻太多了,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

奥兰多原本以为术士又要开玩笑,可转念一想,术士说的话有时又的确能给他带来重要的情报。不过,奥兰多倒没有期待到这种地步,只是平静地听术士道出答案。

“彷徨之王。”

“啊,你指的是这个。我听说他在位十年,待在自己国家的时长连一年都不到……”“我说的不是这个,不是说他经常上战场什么的。”

见术士卖了个关子,奥兰多诧异地问:“那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狮心王又是在哪里彷徨呢?”

“——在神话与历史的分水岭。”

这句话很有力度。

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有力到让奥兰多都不禁沉默的地步。

“换句话说,他曾经一只脚踏入过精灵、符文魔术等神秘依然盛行的时代,也是那个时代最后的一位王。你可不要低估他啊。”

············

森林里。

有一个词叫“电光火石”。

那是用闪电的光和燧石的火来形容速度飞快。

但绫香在这一瞬间看到的,是一幕幕激烈到能够灼烧眼底的“电光火石。”

无数武具从大地中射出。

剑士在武具之间穿梭,逼到长发英灵身前,顺势释放出一记狠狠的右勾拳。

长发英灵立刻闪身,但剑士跟着向前踏出一步,从左下方斜着挥出一记上勾拳。

对方继续闪避,扬起的一部分长发被拳头击中,数根头发轻轻地飘落到地上。

剑士的拳头化为斩击,割断随风飞舞的头发。

他进一步逼向长发英灵,踩着灵活的步伐躲开对方释放的大地触手。他甚至将从地上冒出的武具当作踏脚石,朝对方施展出堪比专业拳击手的连击。

长发英灵也不是省油的灯,及时地将逼向自身的凶恶拳头一一化解。

单论速度,剑士虽然略占上风,但在爆发性的筋力上似乎比不过长发英灵。剑士被剧烈地弹开后速度就会受到遏制,最终造成和长发英灵平分秋色的局面。

这时,武具又接连不断地从地上袭来,剑士不得不拉开距离,重整态势。

“真让我吃了一惊,你好快啊……没想到你的身手比我还要快,莫非是强化身体的魔术?”长发英灵饶有兴致地问道。

剑士目光炯炯有神地答道:“算是吧,不过不是我的魔术啦,我更在意的是……我的拳头果然打不到你啊。”

“魔术是你‘朋友’的把戏……你还学习过拳术吗?”

“学了一点。我本来想把今天在电影里看到的技术和我学习的格斗术组合到一起试试,但看来没那么简单啊。你可是我们的结盟对象,我总不能杀掉,把你打晕就差不多了吧……”

“只是学了一点,看了一点就能做到刚才那种地步,你已经足够厉害了。”

长发英灵面带笑容地说着,稍稍改变了气息。

很快,剑士发现长发英灵改变的不只是气息,还有站姿或者说全身的平衡感也微微发生了变化。

见剑士面露疑惑,长发英灵说道:“身为枪兵,我要拿出点真本事了。”

“我是剑士,请赐教啦。”

二人互相报上职阶,相视一笑,随即动了起来。

火花四溅的战斗再次在绫香面前展开。

她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句话,那是黑衣女子在歌剧院里带着残影四处跳跃时,剑士用感叹的语气说出的一句话“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比洛克斯莱更身轻如燕的家伙!”

可是,绫香想。她不清楚怎么才算“身轻如燕”,但单纯看爆发性速度,剑士应该在那个黑衣女子之上吧?

然而,身处战局中的剑士一边继续用拳头进行攻击,一边感到惊诧。

“喂喂,这是什么戏法?这家伙……速度比刚才更快了……”

剑士不知道,枪兵在改变气息的那一刹那使用了“变容”技能,通过降低耐久和魔力来提升敏捷。

这样一来,他们两人的速度就不相上下了。再加上枪兵的筋力本身并没有降低,所以剑士的拳头连击被枪兵挡住并压了回来。

紧接着,剑士的右手变出一只含有魔力的水球,释放出闪光,让对方露出了一瞬间的破绽。

可剑士没有趁机向对方追击,反倒是主动拉开了距离。

他看了看地面,避开袭向他的触手与武具,捡起掉在身边的一根粗树枝。剑士把树枝指向枪兵,狡黠一笑。

“半吊子的拳术果然不行啊。接下来,我用回符合职阶的剑吧。”

枪兵兴致勃勃地问:“你打算用那根树枝代替剑吗?”

剑士耸耸肩,答道:“我一直都想模仿湖中骑士,嘴上说着‘骑士不徒手而亡’,手执一根捡来的树枝便能击退敌人。”

绫香与银兽站在一起,屏息凝神地关注两位英灵的战斗。

看见剑士自信满满地拿着树枝摆出架势,绫香有些不安地想:虽然不知具体是怎么回事,但他该不会是因为想模仿那个什么骑士,才故意徒手挑战人家的吧?不会吧?

绫香颊边流下的冷汗仿佛成了信号,大地再次射出无数武具,一同飞向举着树枝的剑士身上。

武具密密麻麻,就算剑士使出之前的速度,也未必能够全部躲过。

绫香眼前就是这样一幅绝望的画面。

可是下一秒钟——即将冲破绫香喉咙的尖叫被更大的惊愕压了回去。

因为那根普普通通的树枝,居然开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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