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北宋大法官 > 第三百六十八章 知易行难

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六十八章 知易行难

作者:南希北庆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3-07-07 12:23:25 来源:笔趣阁

之前许芷倩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如富弼、司马光这样的大人物,会认为张斐有开宗立派的能力。

其实张斐也没有瞒她,将法制之法的理念如实告知她。

但她仍然不觉这里面蕴含着什么惊人的思想。

直到这一堂课后.。

光听结论和参与其中的推导过程,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整个思想的精华,其实在推导的过程中,只听结论的话,不会觉得非常惊艳,因为儒家学问在表面上说的话,也有许多为民思想。

只有推导的过程,才能够感觉到这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思想。

而相比起那些学生,许芷倩还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下课之后,她还能跟在张斐身边。

上得马车,许芷倩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其实你真是应该带着那些学生一块修改《宋刑统》上的律例。”

张斐问道:“为什么?”

许芷倩道:“我们之前不是谈过这个问题么,一个珥笔能够为多少人伸冤?故此才要当官,可是相比起当官,一条真正为百姓着想的律例,是能够帮助到更多人啊!”

“你说得很对。”

张斐笑着点点头,“但是你忽略了一点。”

许芷倩道:“哪一点?”

张斐苦笑道:“就是我的能力呀!”

许芷倩白了他一眼,轻哼道:“事到如今,伱还想要瞒我。”

张斐摇摇头,“我没有瞒你,我也不是在谦虚,修改律例,制定律例,跟我在课堂上说得,那就是两回事。

修改律例,这需要丰富的阅历、经验、无与伦比的智慧,以及缜密的心思,这几样我是一样都不具备,我可以告诉他们,斗讼该遵循怎样的原则,但是我无法用笔写出一条成文的律例来。”

许芷倩瞧了他一眼,见他也不像似在说谎,道:“真的么?”

张斐点点头,“你自己也说了,一条好的律例比一个好的官员能够杜绝更多的冤假错案,但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律例本身就存有巨大的问题,那就会害了很多人。”

这么一说,许芷倩也觉得自己想得过于简单,张斐身上的小毛病,她可是比谁都更加清楚。又问道:“那你说官家会支持你的法制之法吗?”

张斐摇摇头道:“这我可不敢肯定。”

实事求是的讲,张斐确实也没有这实力,讲述法制之法的理念,跟真正动笔去修,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工作。

他不能直接抄后世的律法条例,因为客观环境就不一样,且不说皇帝这码事,光说偷窃这个罪名,如果将后世的律法照搬过来,这小偷肯定会激增的。

因为这年头,就没有太多工作岗位给你干,你想去搬砖,都没块砖让你搬,只有苦役让你干,结果就是两种,不是累死,就是饿死。

基于这种情况,如果降低偷盗的代价,必然会有大批人去干这种。

一份契约只是两个人的关系,张斐还能够搞定,而一道律例,可是关系着千万人,当你没有足够阅历,对这个社会没有深刻的认识,你根本就无法胜任这份工作。

批评一件事是非常非常容易的,孔孟都被人骂得狗血淋头,但是你能批评,并不代表你就能够做得比对方更好。

批评的意义往往在于,促使那个人做得更好,而不是本着我上我也行的原则。

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张斐对自己还是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行宫。

“诸位以为这法制之法如何?”

小皇帝赵顼回到行宫,便是兴致盎然地向一众宰相问道。

一众宰相相互瞄了瞄对方。

文彦博率先开口道:“不可否认,这法制之法确实有许多思想值得吾等深思。”

赵抃也道:“若以法制之法来看,我朝律法也确实存有诸多不足之处。”

吕公著道:“其实我朝的一些律例,也蕴含着法制之法的思想,如户绝资产门,死商钱物门,其中就不涉及到刑罚,而是利用律法去处理人与财物的关系,这也是前朝所未有的。”

《宋刑统》虽然跟《唐律疏议》相差无几,但宋朝是第一个对私人遗产进行立法,同时也是宋朝第一个明文规定女子是有继承权的,虽然条件非常苛刻,但这也是一种进步。

这还是跟宋朝的商业环境有关。

法制之法的思想,宋朝人就比容易接受和理解。

王安石笑道:“由此可见,法制之法出现在我朝,也并非是巧合啊!”

赵顼点点头,道:“既然各位都对这法制之法表示赞赏,那朝廷是否应该着重考虑,基于法制之法,进行修法。”

他是一个纯粹的行动派,既然确实有价值,那就拿来用,瞻前顾后可不是他的作风。

“律法事关立国之本,可不能随意改动,还请官家三思而行。”文彦博当即就是一泼冷水下去。

赵顼神色微微一变,没有做声。

你丫能不唱反调吗?

王安石立刻站出来道:“我朝情况与前朝是大不一样,但我朝律法却一直在沿用着唐朝的律法,在立国之初,尚且能助太祖太宗安定国家,但此时此刻,理应制定出适合我朝的律法。”

赵抃当即反驳道:“我朝情况虽与前朝有所不同,但大体还是像似的,并且还有赦令补充。”

王安石道:“赵相言之有理,官家可用赦令进行调整,而无须修改宋刑统。”

赵抃毫不留情道:“官家的赦令也应当慎用,法之重,非吾等能承受得起,若朝令夕改,只会令律法丧失权威,此乃舍本逐末。”

司马光都站出来说道:“官家,仅凭张三的三堂课,就要修改律法,这未免太过儿戏,也是难以服众啊!”

王安石当即怼道:“既然如此,你还建议官家司法改革?”

赵顼也稍稍不满地看着司马光。

这事不就是你弄出来得吗?

司马光立刻道:“我是建议调整的司法制度,而非是要修改宋刑统上面的律例,这不能混为一谈。”

除王安石赞成之外,其余宰相几乎都是反对的。

因为宋朝自立国以来,那《宋刑统》几乎就没有动过,补充全都是依靠皇帝的赦令,在这一点上,大臣们还是有共识的。

任何条例一旦成为写入宋刑统,就不要去轻易更改。

他们都认为,法令的关键是在于权威性,好坏都只是其次,而且《唐律疏议》的律例经过数百年的研究和实践,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但若是随意更改的话,就可能会令法律丧失权威。

但神宗就是改革派,他就是要改,他即位这两年来,其实已经用过很多次赦令,并且有很多回还被政事堂给驳回,这令他十分不爽。

但这也引起大臣的防备之心。

你这赦令频率,还要什么法,干脆你皇帝说什么就是什么。

如果从历史结果来推论的话,神宗过度的颁布赦令、引用判例,也给宋朝司法造成一个几乎是难以弥补的伤害。

往往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一条非常合理的律法,简直就是无可挑剔,可能都要经过十几二十年讨论,才能够颁布。

导致律法一直就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

原因就在于此。

因为一旦律法变成与时俱进,今天改,明天改,后天改,结果一定是变得更加糟糕,而不是变得更好。

律法是变得非常完善,但是无人守法。

意义何在?

赵顼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你们这群老东西,不就是在防备我么,不让我说了算,他突然看向一旁沉默的富弼,问道:“富公是何看法?”

富弼瞧了眼赵顼,又看了看同僚们,思索片刻,才道:“官家,正如张三在课堂上所言,法制之法完全有别于宋刑统,若是官家动用赦令来推动法制之法,只会是的赦令与宋刑统是矛盾重重,反而会使得天下大乱。”

富弼的地位摆在那里,赵顼就晕了,讪讪点头,“富公言之有理,是朕欠考虑了。”

富弼马上又说道:“但臣也认同,法制之法的理念确实是要优于宋刑统,自古以来,无数贤臣常常建议君主以仁政治国,可绝大多数情况,虽有仁政,百姓却耳闻之而未尝身受之,其原因就在于在自古以来的律法中都未有保护百姓权益的思想,导致君主的仁政无法彻底执行,甚至于在那些贪官污吏手中,变成暴政,而法制之法或许可以避免这一点。”

文彦博、赵抃他们不免都惊诧地看着富弼。

赵顼点点头,又困惑道:“不知富公到底是何想法?”

富弼道:“臣非常赞成赵相他们所言,律法不能常改,一个稳定的国家,律法也必然是稳定的。但臣也认为法制之法的理念,确实能够令国家变得更加安定和昌盛。

故此陛下若要推动法制之法,就必须要将其视为国家头等大事,要下令昭告天下,同时制定出一套详细的修法规则,集天下英才来进行修改,否则的话,就还不如不做。”

言外之意,我支持法制之法,但是赵抃他们说得也对,律法不能常改,你要改的话,不能说你一句话就搞定,那是要给足排面,要视为国家头等大事。

因为这么一来的话,就不能算是轻易修改,是要动用国家力量,这后人也难以效仿,有这闲功夫,就还不如去干点别得。

这要是仁宗、真宗,估计就算了,你这玩得忒也大了。

但是赵顼野心是非常大的,如这种事,汉武帝干过,唐太宗也干过,而他们两位,都是超越列祖列宗的存在。

如果这一步能够成功,那他的地位将会大幅度提升。

王安石虽然与富弼互看不顺眼,但他是坚决支持富弼的,你要改宋刑统,那我变法变得更加合理。

该宋刑统,真的是在改祖宗法度。

反而是文彦博、司马光、赵抃等人感到忧心忡忡。

大哥!

你这是不是冲动了一点。

赵顼稍加思量,便向富弼问道:“富公可愿担此重任?”

富弼拱手道:“官家若不嫌臣年迈,臣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此乃国家大事,还需经朝会商议。”

赵顼稍稍点头,道:“好吧,诸位就再好好考虑一下,看是否能行。”

“臣遵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