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绝世剑神 > 第3802章 中域天才

绝世剑神 第3802章 中域天才

作者:拂尘老道 分类:玄幻魔法 更新时间:2022-09-26 01:41:47 来源:笔趣阁

嗡!嗡!嗡!

林辰身后的生命之翼开始响动起来,绽放出雪白的神光,晶莹的羽翼上面,渐渐浮现出了第二条流光符文。

这一条流光符文,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模糊而暗淡,但随着林辰不断领悟生命之翼,逐渐变得清晰,如银钩铁画,浑然天成。

生命之翼超然中成!

林辰目光一亮,心情大好,自忖便是遇到魔伽山的破境神王天才,他也能够在速度方面,一较高低。

深吸口气,林辰压下心中的喜悦,旋即散去生命之翼,他开始依次领悟生命纪元神掌、生命九天神拳以及无极杀戮术。

林辰先领悟生命纪元神掌,因为此神法对他的帮助,远远在生命九天神拳和无极杀戮术之上。

这一点,从林辰参加排名赛,与无命刀王等人比试,就能够看出来了。

林辰自忖,如果没有生命纪元神掌的话,他打败无命刀王等人,要困难不少。

……

就在林辰为云州圣境之行做准备的时候,其他圣地欲将进云州圣境的天才,也在为此准备。

憾天圣宗!

一座灵峰之上,屹立着一名遍体枪光的紫衣青年,他身材挺拔,神情坚毅,手持一杆神枪,爆发出一股强悍无匹的枪道力量。

他与手中的神枪,浑然一体,头顶上空,显现一个枪道光环,绽放出耀眼而锋利的枪光,大有一种刺破苍穹的气势。

“是鸿阳枪王,他不愧是我憾天圣宗内门首席弟子,此前就已经将枪之神道领悟到了第一重,如今是越来越厉害了,最为关键的是,他如今将太玄昊阳枪道领悟到了圆满之境,如今的实力,深不可测。”

“是啊,鸿阳枪王本就是准帝榜上的天才,虽然排名居中,但如今来看,他的排名,恐怕能够再进一点。”

“说的不错,鸿阳枪王有大气运,此番进入云州圣境,必然能够获得大机缘,到时候必然能够突破破境神王境界,我们此次跟着他,相信也能够获得不少好处。”

不远处一座灵峰上,几名无上神王天才议论着,都一脸敬佩的看着那名紫衣青年,他就是憾天圣宗内门第一人,鸿阳枪王!

……

天乾道宗!

“吼!”

一座通体火红的山岳上,传出一道威严的吼声,只见一头火麒麟仰天长啸,它脚踏火云,尽显神兽威能,威风凛凛。

就在火麒麟下方,盘坐着一名身穿绣着麒麟图案长袍的火发青年,原来那头火麒麟,并非真实的神兽,而是火发青年演化出来的。

火发青年乃是神兽火麒麟一族的圣子,人称麒麟炎君,天赋一流,乃是天乾道宗内门第一弟子。

“我火麒麟一族的族长,多年前曾在天乾道宗修行,适逢云州圣境开启,他有幸进去,获得大机缘,上古火麒麟精血,这一次云州圣境开启,我也要争取获得上古火麒麟精血,这对于我来日突破破境神王境界,乃至今后的修行,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处。”

麒麟炎君眼中闪过一丝炙热的光芒,心中对上古火麒麟精血,充满了渴望。

山岳西边,有着一座洞府,洞府内枪光缭绕,一名玉树临风的青年,在其中修行,不是紫翼枪王又是谁?

他看着手中的书信,不由轻吸一口凉气,满脸震惊的说道“天剑神王才拜入圣罗道宗多久,竟然就已经修炼到无敌神王后期,成为内门第一弟子,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说完此次,紫翼枪王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下来,感慨万千的说道“在南域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罕见的剑道天才,但如今看来,我远远低估了他的天赋,正如姐姐在信中所言,天剑神王的天赋,比她还要高出不少。”

原来,紫翼枪王手中的书信,是青璇神女所写,她虽然没有在内门排名赛上现身,却听说了关于林辰的事情。

“对了,姐姐在信的最后提到,天剑神王获得了云州令,这么说的话,我能够在云州圣境见到他?真是期待啊!”

紫翼枪王又是感叹一声,心中对林辰的敬佩之情,难以言表,因为林辰创造的奇迹,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而且,林辰在圣罗道宗获得云州令,也让紫翼枪王极为羡慕,因为他没有在天乾道宗获得云州令。

所以,紫翼枪王很庆幸,当初去了南域,他通过云州秘境试练,获得一块云州令,否则此次云州圣境开启,他根本无法进去。

“姐姐说的对,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住这一次的机会,争取在云州圣境获得机缘,为今后的修行,打下基础。”

紫翼枪王眼中闪过一丝坚决,旋即收起信件,继续领悟神法,提升实力。

……

辰阳洞天!

弥漫着剑光、血光的天空下,一名面颊消瘦的短发青年,心服口服的对眼前一名黑衣青年说道

“七罪杀君,我境界比高,可全力以赴,竟然都不是你的对手,你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