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绝世剑神 > 第4209章 成神帝之难

绝世剑神 第4209章 成神帝之难

作者:拂尘老道 分类:玄幻魔法 更新时间:2023-04-20 15:09:51 来源:笔趣阁

“怎么样?小子,谁叫你不尽心帮助贫僧呢?”

血佛僧目光冷如寒霜,清冷的声音,如自九幽之地传出来“在天刑窟内,你没有使用当初与贫僧交手时动用的血脉对吗?”

“血佛僧,我诚心助你,没想到你依然怀疑我,难怪枯刑神帝说你不值得信任。”林辰摇了摇头道。

“哼,贫僧就知道你小子与枯刑神帝暗中达成了协议,否则他岂会那么好心,带你去落魂渊,寻找化灵神液?”血佛僧冷哼道。

“你,你怎么知道?”

林辰神色慌张道。但他心里却很平静,知道血佛僧上自己的当了。

“呵呵,小子,你果然还是太嫩了,被贫僧这么一诈,就露出马脚了。”血佛僧冷笑道。

“是又怎么样?血佛僧,你要杀要剐,就赶紧动手吧。”林辰气急败坏的说道。

“哼,贫僧早有此猜测,如今只是确定而已,我和枯刑神帝本就就是虚与委蛇,相互利用,他算计贫僧也在情理之中。”

血佛僧轻哼一声,说道“小子,他想如何算计贫僧,你老老实实的说出来,贫僧可以免你一死。”

“当真?”林辰既惊又喜道。

“当然,贫僧可以立誓向你保证。”

血佛僧含笑点头,在他看来,林辰与云翼青帝约定比试,必将死于云翼青帝之手,根本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了。

“好,希望你言而守信。”

林辰眼中闪过一丝挣扎,恰到好处的让血佛僧捕捉到,旋即迟疑的说道“他让我在取出天刑鼎后,趁机偷袭你,事成之后,他得天刑鼎,予我一件极道神兵。”

“一件极道神兵?难怪你小子会动心,不过你恐怕没命享用,不要忘了,你杀了他的儿子控兽神王。”血佛僧冷笑道。

“我当然信不过他,所以一直都防备着他。”林辰辩解道。

“嗯,你小子是聪明人,如今知道该怎么做了吧?”血佛僧点点头,鲜红的目光直勾勾的盯着林辰道。

“知道。”林辰点点头道。

“很好,待取出天刑鼎后,你就趁他不备偷袭,事成之后,贫僧会信守承诺,给你自由。”血佛僧满意的说道。

“一言为定。”

林辰眼中露出一丝对自由的向往,旋即重重点头,心中却是一乐“血佛僧啊血佛僧,任你奸诈似鬼,如今不也中了我的算计。”

心中想着,林辰一脸期待的问道“前辈,那我们什么时候再回去取天刑鼎?”

“不着急,那火禅龙帝老谋深算,见贫僧带着你走,必定会怀疑,所以我们暂时就先在此养精蓄锐,等他们离开天刑宫后再出手不迟。”血佛僧含笑说道。

“前辈心思细腻,实在令人佩服。”

林辰表面恭维,心里却是腹诽不已,这个老家伙跟那火禅龙帝一样,都是老谋深算,奸诈似鬼。

再加上一个同样心狠手辣的枯刑神帝,林辰不禁暗暗皱眉,他想要渡过这一劫,真是很难啊。

沉吟少许,林辰暗道“看样子,他们短时间内是不会动手了,那我就趁着这个时间,修炼一番。”

静心凝神,物外合一,林辰缓缓催动神力光团,慢慢凝练,就如铁匠打铁一般,千锤百炼。

想要成为神帝,唯有将神力光团,凝练为神帝之晶。

但说起来艰难,做起来难。

根据林辰在圣罗道宗看的一些记载,十名半步神帝,未必能有一人成为神帝,可见成为神帝之艰难。

不过林辰有一个许多半步神帝都没有的优势,那就是他拥有光剑神帝传承。

在光剑神帝传承之中,有着关于他成为神帝的修行过程,具体的说,就是将神力光团凝练成为神帝之晶的过程。

这是一份成功的经验,林辰通过查看,几乎是将光剑神帝成为神帝的过程走了一遍,受益匪浅。

光剑神帝跟林辰一样是剑修,在临死前的那一刻,都在参悟剑道。

他在凝练神帝之晶的过程中,曾遇到不少困难,但最后都凭借着强大的剑道意志闯了过去,终成神帝。

林辰在心中感慨万分,同时若有所思,或许他凝练神帝之晶,冲击神帝境界,也能够如光剑神帝一般,借助剑道的帮助。

毕竟在以前的修行之中,剑道就给林辰了不少助力。

他在脑海中,慢慢的感悟、分析光剑神帝凝练神帝之晶的过程,随着时间流逝,对此领悟的越深。

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十年。

至此,林辰已经能够把握光剑神帝凝练神帝之晶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关键,每一个要害。

渐渐的,他心中有了一个对将自己的神力光团,凝练为神帝之晶的大致方向,迫不及待的想要尝试了。

可他并没有忘记眼下的处境,睁开双眼,看向闭目养神的血佛僧,传音问道“前辈,已经过去十年,我们还不动手吗?”

“急什么?十年光景,对于贫僧而言,不过是眨眼功夫,你小子不是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