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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域 第一百八十一章 相见恨晚

作者:亚忠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5-04-01 11:28:23 来源:笔趣阁

小混混嘴里这样说着,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一方面,他觉得昨晚狭路相逢的少年年纪虽小,却不像是个言而无信之人,所以若无特殊事情耽搁,应该会过来找他。

另一方面,他又感觉少年与那四名五大三粗的属下,言谈举止之间透着一股神秘,也许他们担负着自己无法想象的重要事体。

若真是如此,少年能不能按时赴约就不好说了。

在这种忐忑的情绪中,小混混从恒星刚刚升起,一直等到了正午。

小二问他要不要先简单吃些东西,他瞪了他一眼道

“我朋友一定有什么事情绊住了手脚,说不得转眼就要到了,我不管不顾,先自吃饱了肚子,难道到时节让他一个人吃饭吗?”

“可是……万一他过来太晚或者来不了呢?”小二道。

他是真心为小混混考虑。

他与小混混年纪相仿,个人身体发育正常,又有完整的家庭,这些都比小混混好得多,但他却是少数不歧视小混混的人。

因见小混混常常有明玉币在手,心底甚至对他有几分羡慕。

“哎呀,你别瞎操心了,只管忙你的去,他如果不来,我今天便不吃饭。

再说,我又不是没有挨过饿!”

小混混一边说话,一边出门转悠去了。

他不愿听小二叨叨,又不敢离开大门附近,便爬上门口的一座小山包,顺着山形斜斜躺倒,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和几朵雪白雪白的云彩出神……

肚子饿得“咕咕”乱叫的时候,他就把裤腰带狠狠地系紧一些。

这是小混混对付饥饿的一贯作法。

肚子空几分,裤腰带便紧几分,一直这样下去,最长时间,可以挨上三天天夜不吃东西。

恒星西斜,已贴近背后的山梁,小混混索性不去看它,就当他还明晃晃挂在当头。

光线渐渐暗了下来,露面最早的星星已经在东方开始眨巴眼睛。

一直像鹰一样盯着大门外路面的小混混,感觉那段路正从自己的视线中慢慢消失。

简易饭馆的羊油灯已经亮起来了。

突然,小混混站了起来,连滚带爬从山上飞奔而下。

他不是看到了什么,而是用心感觉到了。

似乎是一股风、似乎是一只野物,从那条路上一掠而过。

他疯了一般奔跑,从两丈多高的土崖上直接跳下,打个滚再爬起来,弄得满身尘土,甚至擦伤了肘部和膝盖。

但他似乎全然没有疼痛的感觉。

终于,在成钟跑进院门,来到亮灯的房子门前,准备开口打听的时候,一只“土球”滚到了他的面前。

“小混混,是你吗,为何弄成这般模样?”

成钟诧异地圆睁双眼道。

“嘿嘿,我……我有事,怕大哥来了找不着,跑得……快了些,摔跤啦!”

小混混含糊不清地解释道。

小二已经从饭馆里走出来,热情地招呼二人进屋。

“对不起,小混混,怪我有事来迟,害你等我!”

成钟望着小混混,满脸歉意地说。

他一看这里是饭馆,再一看小二和小混混的表情,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他也是低估了从秘道到隐秘部落养马场的距离,一路狂奔,天黑时才堪堪到达。

进屋之后,灯光照射下,小混混才看清成钟跑得满头大汗,成钟也才看清小混混遍体擦伤,两个人心中都大为不忍,泪花在眼眶中打转。

小二看看这个,望望那个,眼中满是疑惑不解。

只见他迅速进入里间,端出一个大水盆,盆中是一条麻布毛巾。

成钟先过去洗了一把脸,然后拿起湿毛巾,准备为小混混擦试身体。

“大哥不可,这……这如何……敢当,我自己来……自己来!”

小混混慌得神色大变,张口结舌,忙双手接过毛巾,跑到屋外去了。

等小混混把自己弄干净,来到成钟的对面坐定,小二的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外带一陶壶的热酒和两只粗糙的陶杯。

还摆上了两份瓷碗和筷子。

“看来,隐秘部落不少方面都比外面草原上的部落发达啊,这麻布毛巾、碗筷、陶瓷制品便是明证。

若我不来狼域,‘飞龙帮’很快会兼并乌孙部落,抛开生灵涂炭不论,这也许是一种正常的社会进步呢。”

成钟心里忍不住这样想。

其实成钟不完全了解,哪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进步不是伴随着生灵涂炭呢,这是大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的集中体现。

“大哥,没想到您这么看得起我,真的赶来了,这是……我长这么大最高兴的……一件事。

您这样跑着过来,一定累极饿极了,咱俩先吃饭再喝酒说话,好不好?”

小混混忍着腹中饥饿,礼貌地举手让着成钟道。

“好啊,请小二哥再加双碗筷,咱们一起吃,我心里高兴,这顿饭我请客!”

成钟答应着小混混,又含笑招呼小二道。

这是他的一贯作派,无论到哪里,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在他的眼中,人只有品行好坏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别。

他的这种观念,甚至扩大到与动物打交道上。

这是他心胸开阔的具体体现,也可以说是一种少见的、极为可贵的观念和品德,是他一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是这种胸怀气度,让他结识了雪里红,一出远门便把赵英、张晓宁等人笼络为好朋友,甚至笼络住了徐守君,直到狼域中收伏了高歌行这样的奸细。

就连小混混这样卑微的人,他都诚心诚意交朋友。

当然,他也不会把小二只当作饭馆的伙计。

小二见成钟的目光十分诚恳,便不在推辞,破天荒地坐上桌子同客人一起吃饭。

桌上摆着几个大盆,简单而实惠,有肉有菜,还有少量的主食馒头。

可能是,隐秘部落也像藏人部落一样,偷偷种植了一些粮食作物。

开吃之后,大家才感觉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再没有什么生份和客气,只顾“呼噜呼噜”地往嘴里填东西,有时吞咽不及,便不断把腮帮子撑得鼓起来。

三人年纪相仿,都是少年,自然没有成年人之间那种虚假和客套,只吃得盆底朝天、肚子溜圆才停了下来。

饭后,小二去后堂收拾碗筷,成钟和小混混小口喝酒,小声说话。

在彻底了解了小混混的身世经历之后,成钟也将自己的姓名和简要情况实言相告。

成钟不是个轻率的人,在讲出实情之前,他已经断定,就算是小混混帮不了忙,也绝对不会成为自己的敌人。

“嗯,成大哥,不瞒您说,其实您讲的我早有预料,但是说实话,对于‘飞龙帮’的死活我一点都不关心。

凭大声的为人,铲除‘飞龙帮’,是给隐秘部落的老百姓更大的自由空间,我举双手赞成。

能结识大哥,小混混三生有幸。

若是大哥不嫌弃,我愿鞍前马后追随,并沾大哥的光,像模像样地做一回人!”

听成钟讲完情况,小混混当即毫不犹豫地亮明了自己的态度。

老实说,小混混并没有多高的认识水平,也无法分辩成钟的行为是不是正义行为。

他之所以自一见面就想追随成钟,完全是出于对他的敬佩和信任。

换句话说,是由于成钟出类拔萃的个人魅力,吸引了小混混,让他坚信,跟着这样的人绝对没错。

其实,回顾主世界的人类历史,大多数是像小混混这样的人。

他们无力也懒得去分辩是非曲直,只是选择自己信得过的人,跟着他一起干而已。

只要跟对了上,根本不用愁能不能飞黄腾达。

只要站在风口,“鸡毛也能飞上天”,说得正是这个道理。

总之,成钟和小混混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小混混,以后要干大事,要在人前行走,你这名字可不够响亮啊!”

成钟微笑着说。

“遇到大哥,是我的幸运和福气,请大哥为我赐个名如何?”

小混混双手抱拳道。

“既如此,让我想想啊。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中,有个鼓上蚤时迁,能飞檐走壁,善偷富济贫,与你的长相本领最为相似,我想从他那里取个‘鼓’字。

咱兄弟二人情投意合,我姓“成”,可借你一用,合起来便是‘成鼓’。

成鼓与成钟,齐心协力,岂不是钟鼓齐鸣,多么喜庆啊。

哈哈,不知老弟意下如何?”

这成钟真是不凡,就这样边想边说,短短两分钟,已为小混混起了个响亮的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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