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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剧从长津湖开始 第151章 迷龙娶媳妇

作者:火枪9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4-01 11:32:00 来源:笔趣阁

迷龙站在巷口看着,羡慕道:“烦啦好有福气哦。”

高飞笑了笑:“我知道弟兄们心里怎么想的,虽然嘴上不说,一个个都想成个家,有机会我给你们当媒婆,让你们都娶上媳妇。”

迷龙道:“我在东北有老婆孩子,我不娶。”

“这可是你说的,伱别后悔。”

高飞可是知道,迷龙的老婆孩子在小鬼子的一次轰炸中被埋在了废墟里。

两个人在街道上闲逛,看见在街尾围着一群人。

本来以为摆摊买东西的,两个人凑上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跪在地上,在她们的面前还摆着一张纸。

迷龙就这么扒拉开人群瞅了一眼。

他看见了夕阳下的这个女子,微风吹起她的长发,夕阳照耀着她的侧脸,真的好美。

迷龙禁不住看得有些呆了。

高飞狠狠地掐了一下迷龙的腰。

迷龙疼得呲牙咧嘴,反应过来后问道:“团座,那纸上写的啥?”

“喂~你刚才说过不再娶的,打脸是不是来的太快?”

迷龙厚着脸皮:“团座,我错了。”

高飞现在已经猜到女子是谁了,说道:“纸上写的是——谁给她的公公做个棺材,谁把她的公公下葬,她就嫁给谁。”

于是迷龙又往后面瞧了瞧,发现在墙角放着一卷草席,闻着散发出来的味道,里面应该裹着一具尸体。

因为天气炎热,要再不下葬真就要臭了。

迷龙明白了,壮着胆子立即上去问道:“你……你那啥……从哪儿来的?”

听见迷龙的搭讪,那个女子没有抬头,只是说道:“谁做了棺材葬了我公公,我就嫁给他。”

同样过来凑热闹的不辣、要麻等人又开始笑闹了。

要麻道:“迷龙,不就是一个棺材嘛,上啊!”

不辣学着东北口音喊:“他叫张迷龙,东北滴,是个纯爷们儿!”

迷龙不理屁股后面瞎起哄的弟兄们,问道:“这是你儿子?”

小男孩瞪着眼睛,已经连续等了两天,这年头打一副棺材可不容易,何况义庄的人早跑光了,没人愿意接手打一副棺材。

迷龙迟疑着伸出了手,想要去摸小男孩的头,但却被小男孩躲开了。

“你丈夫呢?”迷龙又问。

女人低着头没有说话。

蛇屁股代替回答:“死了呗,要不怎么会没人管。”

迷龙发现她的头发上有一片草叶,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摘,却被女人用手挡了一下,并且他的脚也被小男孩狠狠地踩了一下。

迷龙动作快,强行摘下草叶后解释着:“那啥……我就是替你拿掉这个。”

女人问:“你能不能帮我葬了我公公?”

迷龙没有回答,直接说道:“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嫁给我?”

听见迷龙简单直接的求婚方式,后面的不辣等人乐的哈哈大笑。

女人特意等到他们笑完,才说道:“如果你愿意给我公公打造一副三寸厚的棺材,我就答应你。”

迷龙立即道:“打棺材啊,没问题!这个我会动手做啊。不过,我先声明,我不是趁人之危,我是真喜欢你。你可听清楚了,我说的是你要嫁给我,我要娶你做老婆!”

显然女子并没有听岔,因为她的回答是毫不犹豫:“如果你能葬了我公公,并且给我们一个家,我就答应嫁给你。”

迷龙因为这个简单的要求而欣喜若狂:“那可不呗,我娶了你,当然要给你一个家。”

女人提出了她的最后一个要求:“如果我不幸死了,你也要好好对待雷宝儿。”

迷龙根本毫不犹豫地答应:“就算你不死,我也会好好对待雷宝儿。就算你不嫁给我,我也会葬了你公公!”

女人直接说:“我叫上官戒慈,我嫁给你了!”

这么快答应了,让迷龙一愣:“你等着,等我做完一副棺材,咱们两个就拜堂成亲!”

迷龙风风火火,迫不及待地去寻找做棺材的材料。

禅达的镇头有一个义庄,上一次小鬼子打到怒江的时候,义庄里的掌柜吓得收拾金银细软携家带口跑路了,留下一个无人问津的宅院,还有一些木板和工具。

迷龙就在义庄里开工,高飞带着一帮子人都过去帮忙。

材料都是现成的,用不了多长时间,一副棺材就做好了。

迷龙又求爷爷告奶奶,用从黑市上淘来的手表、打火机、香烟等物,请兄弟们帮忙,把上官戒慈的公公找个地方给安葬了。

接下来就是迷龙的婚礼。

高飞觉得,仗要打,媳妇也要娶,是该给弟兄们一个个安个家了。

他和迷龙商量了一下,就在禅达的收容站把婚给结了,一是这个地方早就荒废了,可以收拾出来作为婚房。二是让上官戒慈有个地方暂时能住下来。

不得不说,不管在什么地方,迷龙这种人就是吃的开,很快就弄来了一斤瓜子、一斤糖块。

不辣和要麻采了一些野花,做成了一个花圈。

康丫奉献出一张红纸,郝兽医给剪成了一个喜字,往窗户上一贴。

这样一个简单地婚礼就成了。

婚礼虽然办的很草率,但是很热闹。

闹洞房是免不了的。

不过,后半夜可就苦了这些光棍了。

迷龙的二人转一直唱到了天亮,攒了多少年的公粮全部交上了。

一晚上没有停,迷龙真够厉害的。

第二天,高飞必须带着这些人回训练基地了,毕竟一个团的士兵们需要训练和看管。

在以后的日子里,先遣团的士兵们除了睡觉和吃饭,那就是训练。

一个月后,死啦死啦开着吉普车并带着一条大黑狗来到了保山。

“它叫狗肉。”

死啦死啦停下车,狗肉就冲着训练场上的迷龙狂叫。

因为迷龙刚刚瞅了它一眼,所以就和迷龙杠上了。

高飞扔了一块肉牛干过去,狗肉就跟高飞混熟了。

看着死啦死啦身上穿着新军服,以及肩膀上的中校军衔,高飞就知道死啦死啦肯定是当上了川军团的团长。

死啦死啦将车上的一些袜子、毛巾什么的搬下来,说道:“早知道你们这么富,我就不用带着这些东西丢人现眼了。”

“礼轻情谊重,我不嫌弃。”高飞一边走,一边聊天:“感觉我的团怎么样?”

死啦死啦巡视着训练基地,越看越觉得羡慕:“王牌就是王牌,和我们普通团就是不一样。看看那37战防炮,再看看这谢尔曼坦克,我羡慕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高飞停下了脚步,忽然说道:“龙团长,离开虞师,来我的先遣团吧?给我当副团长,要不当个教官也行。”

死啦死啦贱笑着:“其实我就是一个管袜子的军需官,承蒙虞师座看的起,不仅没杀我,还让我当上了川军团的团长。”

高飞用一句话就指出其中的关键:“你不要低估了你自己的能耐,他让你当川军团的团长,无非是让你替他打上南天门!”

死啦死啦的心中当然明白就是这么回事,但他决心已定:“他满足了我今生当团长的愿望,我愿意为了他去死!”

高飞点点头:“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听起来不错,不过,你可别让他把你给卖了,你还傻乎乎帮着他数钱。”

死啦死啦露出一种贱到极致的表情:“我这人就这样,有人舍得给我一块骨头,我就朝着他摇尾巴。我发誓,一定会带着川军团打上南天门,以报他的知遇之恩!”

死啦死啦走了,留下了一堆袜子,然后带走了一堆的牛肉罐头、香烟、肥皂和口香糖。

高飞知道,他弄这些东西回去,肯定又要到军需官那里去换些武器和装备。

川军团还是那个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炮灰团,一想到这里,高飞就觉得有些悲愤和心疼,但是死啦死啦决心已定,不会这么轻易地离开虞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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