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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校花共享血条 上架感言

作者:熙雍光明之山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5-04-01 11:34:57 来源:笔趣阁

人家大神写上架感言,我这个新人新书新扑街也东施效颦,学着人家写上架感言,您呀别见笑,既然都追到这里了,那就都是我的朋友,(我认为)都是鉴赏水平相当高的朋友,咱们呀唠唠嗑。

一:关于共享血条这个脑洞

这个脑洞我其实由来已久,说有十几年了也不夸张。最早的时候是魔兽世界安其拉神庙的“双子皇帝”出现了共享血条型的怪物,后来是“燃烧的远征”黑暗神庙里的“伊利达雷议会”出现了共享血条的Boss。

这个“F4”组合里面有男有女,当时我还在上高中,就不禁想,如果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彼此有着这样“同生共死”的血缘关系,那他们彼此的感情、关系,他们看待彼此的方式会是怎么样的?

我以为,那会是一种比性关系、夫妻关系、情侣关系都要深厚许多的情感。

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神妙莫测,但是把这种写法写出来,成为你们今天看到的《我和校花共享血条》,却已经是十多年过去了。

最近一次刺激我写这本书的,是魔兽世界9.0团队副本的“纳堡”里的泥拳Boss。他会用锁链锁住两名玩家,这两名玩家必须保持在一定的距离里,否则就会一起死亡,同时,还必须绑在一起躲各种圈各种技能……

是不是很像两人三脚?

我觉得,一定要发生在两个关系不好的人身上,两个各种理念都冲突的人身上,它才会有足够的戏剧冲突和张力。

于是,周嵩和袁月苓这两个孩子开始渐渐在我的脑海中成型。

这两个偏执狂,一个偏执地爱着对方,另一个偏执地恨着对方。

一个偏执地想要得到对方,另一个偏执地想要逃离对方。

在我看来,这两种对立的情绪是对等的,它们的共同点是“非理性”的。

周嵩和袁月苓原本是好朋友,而周嵩也是第一个向袁月苓告白的男孩子。

根据“破冰理论”,周嵩其实就是一个不幸的“破冰者”。

未来的两年里,她被二十多位男生告白,这时候的她已经能够礼貌得体地拒绝对方,并且和对方保持正常的人际关系了。

谁都可以,唯有周嵩不行。

袁月苓的“不理性行为”,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

这样的悲剧,生生不息,但大家都以为是合理的。

不是因为她不喜欢周嵩,也不是因为周嵩不好,只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和位置——如果破冰者是杜鹏飞,是王聪明,他们很可能会落得同样的下场。

但是王聪明和杜鹏飞应该没那么傻,他们懂得知难而退。

未来的周嵩也许也会懂得,但是大一的周嵩不懂。

那一年,他才17岁,没有人、没有书教过他怎么去爱,怎么去追。

学校不教,老师不教,父母不教,高考也不考。

他误以为第一眼的荷尔蒙就是一生的真爱。

他误以为谈恋爱这种事情,也是和学习一样,努力就有回报收获的。

他误以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误以为对爱情的坚贞是一种美德,他还不懂有时候该放手的时候就要放手。

周嵩,在大一到大三的这段时间里,他都是一个“愚人”。

他的“愚”毁掉了自己的生活,也严重影响了袁月苓的生活。

可我觉得,他只是个糊涂人,不是个坏人。

我始终觉得,既然是一本给青少年和成年人看的书,它就不该和儿童文学一样。

最开始做大纲的时候,我设计了七位人物,的七位人物,没有一个人是六边形战士,他们每个人都是真实、有缺陷的人,普普通通的人。

(郁盼望除外,她不在五行六道轮回之中:-P)

但,他们也都不是坏人,我并没有把他们当成批判讽刺的对象,恰恰相反,他们每个人都需要成长,他们需要在彼此的友谊、爱情和共同奋斗中,实现自我救赎和相互救赎。

关于所谓“跟踪狂”的形象,在许多文学和影视作品都曾经出现过,无一例外,他们都是标准的炮灰和反派。

没有人会同情他们,仿佛他们天生就是该死的混蛋,而我想说,哦,不,不是的。

不一定是这样的。

我想要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填补一个空白,让人们有机会正面的,去进入一个所谓的“跟踪狂”的内心世界。

他或许误入歧途,或许做了不正确的事情,或许伤害到了自己也伤害到了别人,但是他的心不一定是坏的,只是缺乏正确的引导。

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像该死的白左圣母言论。

我知道,也许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犯过这种愚蠢的错误,可是……

那种青春时期,第一次喜爱一个姑娘,却因为各种阴差阳错,外力内因的阻挠,始终求而不得,最终抱憾终身的心情,都是一样的啊……

我希望每一位读者,都能在这个过程坎坷,前途光明的故事中,略微弥补少年时的遗憾,为青春绮丽的梦画上一个结局。

这是我设计的爽点,想带给大家的东西。

可理想是美好的,水平是有限的,人与人的悲欢也难以共通。

有些人觉得爽不到,有些人觉得就是压抑地喘不过气来,我也一直在寻找原因。

也许,只能继续在摸索中前进了吧!

除此以外,我想,和你们讨论一个问题:

袁月苓,她真的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吗?

她固然有权利不喜欢一个人,有权利拒绝一个人,没有人有权利强迫她。

可是,如果她能够理性而平和地拒绝男主,事情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如果在这两年多的纠缠不休中,她能有一次,哪怕就一次,坐下来,愿意和男主开诚布公地谈一次,也许这种无止境的互相折磨就会停止。

但是她不愿意。

她就是不愿意。

她就是甘愿自己被恐惧厌恶之类的情绪支配。

直到共生的出现,她才不得不,与周嵩坐到谈判桌前。

而袁月苓绝对不特殊——在你,在我身边,绝大多数女性都是这样的,并且可能相当一部分男性认为,这是对的,就应该如此。

想要挑战这种政治正确的观念,是需要勇气的。

也许会扑街,也许会挨骂,也许不同的读者也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可我始终认为,这是一个,至少,这是一个值得去探讨的课题。

——分割线——

我第一次写小说,是我初一的时候,那时候我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孩子,可是她不理我。

当时我用作文纸在上课的时候,写下了人生第一篇小说《青苹果》,投给《少年文艺》杂志。

当然,结果是杳无音讯的。

我提笔最开始的初衷,就是为了意淫我和她的恋爱过程。因此,我对“小说是用来YY的”和“小说是为了爽”这种观念,有着先天的理解与认同。

同时,我认为这与“小说同时也要让人有所收获”的观念是不冲突的。

我希望自己读完一篇小说,除了消磨时间和情绪上的收获以外,还能够有其它的收获。

我也希望我的作品能给你们带来“爽”以外的其它收获,哪怕是一点点也好。

我从高中开始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小说,毕业后进入杂志社做文学编辑,但是我确实是第一次写“网络小说”——如果高中时候写的魔兽世界同人不算的话。

不仅是第一次写,我甚至是第一次看。

我以前从来不看网络小说,我第一次看网络小说是在我提笔开始写《共享血条》这本小说以后。

因为我意识到,隔行如山,我必须对同类型作品有一个学习和了解。

某种意义上,算是边做边学,边学边做吧。

黄金三章,这个是毒点,那个是毒点,各种各样的网文的潜规则,我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原来“文青”是一种病,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共享血条》这个文,最开始的时候是在艾泽拉斯国家地理的“旋涡书院”板块连载,承蒙许多老哥的建议,前后推翻重改了好几版,才有了你们现在看到的版本。

在此对漩涡书院所有帮助和支持过我的老哥老姐表示感谢。

可惜,虽然反复修改,但还是被人说“毒”,说“压抑”,目前看来,应该是初步扑街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本身我对第一本书的目标就是能签约,不单机,就足够了。

感谢九组编辑若叶,让我第一次写网文就能够签约,并且迅速给了我连续两次试水推的机会。

也感谢每一个,能坚持到这里,能看到我的上架感言的读者。我先前说过一次,现在我要再说一次,哪怕只有一个读者还在看,我都会坚持写完它,不太监。

我不是全职作者,也不需要靠写网文养活自己,我不会去写套路爽文,我会继续努力试图找到那个在艺术性和娱乐性中间的平衡,这一本找不到,就下一本继续,直到我精疲力竭为止。

同时请你们放心,我一定给大家一个温暖治愈的结局,不会在临了给你们“文青”。

让我吹捧你一下——每一个能看到这里的读者,你们都是好样的。

首订,请你多支持。

每次更新,你可以不投票不打赏,但请多发几条本章说,陪我说说话,让我看到你还在。

哦对了,差点忘记了。

如果你想看更多和“跟踪狂”有关的,特别的,爱与救赎的故事,我这里有两本可以推荐呢。

1:《你往何处去》,作者显克微支,严肃文学,诺贝尔文学奖得奖作品。

2:《狂奔的木小姐》,作者郑小陌说,女频网文,能接受女主视角的朋友们可以看看。

那么……

抿那,我们,本周五,上架见。

——分割线——

以下段落并非我的原创,转自NGA大漩涡,是一个经典名段: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里转载这段文字,而且似乎也和这本书没什么直接的联系。

但那种心情,就是莫名地觉得很合适。

就当偶尔再文艺一下吧。

催泪弹警告,不看也无妨!

***

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里面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华。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就这样吧,让她安静地留在那里吧。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鲜艳长裙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花。

我时常想起,曾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姑娘们。

她们无论在当时还是记忆里,都美好得一塌糊涂,优秀得让人目眩神迷。

现如今,她们一定更漂亮、更从容、更丰富了,一定遇到了更多好玩的人,演绎了更多精彩的故事。

一个曾短暂出现在我生活里的女孩子,订婚了。

我的兄弟,爱一个姑娘两年半,最后收获了她跟他人订婚的“喜讯”。

我常跟他说,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就这样吧,让她安静地留在那里吧。

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鲜艳长裙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花。

这样难道不好吗?

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里面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华。

让它们留在那里吧。生活里每天都有相聚别离,号啕或欢欣。

如果最初相识的姑娘注定无法走到最后,你会依然选择相遇在年少?还是在看遍春花夏月秋风冬雪后遇到她携手走进余下的旅途?

这似乎是个不值得一提的问题,几乎所有人都喜欢“地老天荒”这样的词汇吧。

但真的有那么简单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想开头还是收尾?

你们在成熟稳重、理智从容、笑不露齿、工作稳定、职业套装高跟鞋、西装革履的28岁30岁相遇,气味相投性情相依相见恨晚唯怨月老一度瞎了眼,一段佳话就此开始,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天造地设等祝福潮水一般涌来。

像是个完美的故事。

她穿泛着光泽的高跟鞋、考究的套裙,妆容一丝不乱,带到你的朋友同事面前措辞得体,无可挑剔。她不会大喊大叫跟你无理取闹,不会要吃某家的小笼包让你穿越三条街道,不会很轻易地跟你赌气怀疑你是否跟其他女孩子有一腿。她包容体贴贤惠孝顺,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可是随着日复一日的平庸到来,某个回望的瞬间,内心是否会有隐隐的遗憾?

你是否想有一台时光机,回到她20岁22岁的年纪,在食堂、在图书馆、在主干道上,走上前去或礼貌或猥琐或忐忑地说一声:你好。

那时候的她,穿着鲜艳的长裙素面朝天,穿着匡威白色帆布鞋,顶着刚洗完的湿漉漉头发冲去食堂打饭,一路上甩落无数男生的惊叹。

她漂亮、骄傲、聪明,会为了舍友的一句话而耿耿于怀,会为言情剧哭得稀里哗啦,会看到玩具店里的可爱公仔走不动路,会期待某个特别的节日收到男生们的玫瑰花。

她没那么得体,还没学会滴水不漏笑不露齿,带到朋友面前会捂着嘴一个劲儿地傻笑。她穿匡威帆布鞋,也喜欢淘宝上淘来的便宜凉拖,她不太喜欢化妆,穿着T恤短裤就往宿舍楼下冲,在路边那家麻辣烫一边流汗一边大呼好吃,她会撒娇会胡搅蛮缠不讲理会为脑子里突然蹦出的疯狂念头兴奋不已……

那时候的你呢。

没什么钱,脚上穿着攒了很久生活费买来的新球鞋,骑着拉风的山地车飞速驶过人群,在大排档跟一群狐朋狗友扯着政治足球和姑娘,面对递过来的啤酒瓶毫不犹豫一仰而尽,你那么年轻、那么张扬,脑子里满是自命不凡的想象,大声喊世界是我们的。你的发型土土的没有那么多发胶,还没有自己的第一套西装,你还没学会克制忍耐学会礼貌微笑,不高兴了随口就来一句:去他娘的。

她路过操场,看到你打球的样子。

汗水顺发梢滑过你红红彤彤的脸,你大声叫喊积极奔跑,仿佛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你们相遇。没那么理智包容,也很难总是做到相互理解,她没那么精致的漂亮,你也离成熟睿智差得很远,一个愣头小子,一个天真的丫头,就那么说着天长地久生死相依的誓言,你们以为世界会按照自己想象的编排,不懂得生活中永远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你们会吵架、会分手、会伤害、会分头走路、会把彼此留在回忆里不断折磨,但是亲爱的,那是你们最好的年纪。

《艋舺》里说,“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年轻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是风,等到遍体鳞伤以后,才知道,原来我们都是草。”

我们未必如草随风倒,却也只能这样,模模糊糊往前走。

时间什么都安排好了。

年轻时,总想看遍世间的风景,时不时涌出冒险的冲动,想拉着心爱的姑娘私奔,即刻就流浪到海涯天角。

现在才明白,你什么风景都看不透,很可能也没有细水长流。你只能在一季季的春花夏月秋雨冬雪中,丈量自己生命的边界。

有可能,姑娘都不会来,你就一个人走路,或缓或急,或愉悦或悲伤。

我时常也会烂俗地想,未来的姑娘呦,你到底什么样。你丰满还是消瘦活泼还是文静?你留俏皮的短发还是如瀑的长丝?你是否也喜欢那些瑰丽奇妙的文字,沉溺于光怪陆离的影像故事?你是否也扛过了狼血和庸俗成功学疯狂的侵蚀,依然带着对生活令人发指的热爱,坚持做一个有趣的人?

不管在28还是35岁相遇,拍落满身的风尘后,我们唯一能庆幸的,是彼此一定有很多好玩的故事、路途的见闻讲给对方听,那是一个个动人的传奇。

未相逢于最好的年纪,却给了对方最丰富的自己。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来,但仍大声唱着歌,走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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