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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阀赘婿 第七六五章 千里来相会(二)

作者:蜡笔疯叔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4-01 04:34:34 来源:笔趣阁

秦王公馆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四合院,被贬为“代都尉长”的韩坚带领第七团守卫公馆。虽然连降三级,可小伙子看起来并不气馁。因为秦王说了,只要别再犯错,第四师迟早是他的。这句话好像强心剂一样。

见苏御不肯进宫,叶赫真秀送十名宫女到公馆。宫女都是精挑细选的妙龄少女,真个赏心悦目,苏御正自惬意。

这时赵晃大步流星闯入,邀苏御去品尝美腿。这厮嘴里就没一句正经的。详谈得知,是朱雀千里迢迢来找。赵晃说,这女人主动送上门,就是来送身子的。你快去享受一番,休要错过好时机。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在赵晃狭隘的思想里,他的话就像真理一样正确。可这时王车护卫长白瑭跑了进来,报告说:两位侧妃来了,赶半个多月的路,很是辛苦呐。

秦王先是一愣,旋即好心情地接她们进来。

安排住处,让婢女烧水,给爱妃沐浴。而这时赵晃还不肯放弃,催促苏御快走。可苏御不肯,赵晃老大不满意地走了。一边走还一边骂朱雀瞎了眼,怎看不上俺这堂堂男子汉,若看上俺,就地把她办了。

秦王坐在小院里指挥婢女烤羊肉、榨果汁,还买来些甜葡萄酒,给两位爱妃接风。

小太监童玉走来秦王身边,摇头晃脑地说:“王妃可真会巧安排,弄两个侧妃过来盯着秦王。王妃还说,若秦王在外面乱搞,就惩罚侧妃。秦王带回家一个女人,就废掉一个侧妃。”

苏御眉毛一挑,心道:这样安排很郡主。

童玉瞅着那十名漂亮宫女,意有所指地道:“王妃说不让带回家。可只要不带回家,就没事了呗。”

真是守什么人学什么人,成天跟老黄待在一起,小太监有些学坏了。他这话显然是怂恿他家王爷去品尝异乡风情。后来童玉知道朱雀等在军属公馆,他还想帮秦王瞒着,成全远道而来的大总鸨。

苏御不理他,他就碎碎叨叨地咕哝:“那大总鸨多气派个人,看着就带劲儿,让人喜欢。俺要是个男人,宁愿挨揍,也要去啜她一口。”

“你还有完没完了?”苏御拿起一根烤熟的羊腿,怼向小太监:“刚把老黄撵出去,你又来我耳边碎碎叨叨的。”

小太监嬉笑接过羊腿:“不敢了,不敢了。告诉秦王一个好消息,小桃姑娘的婚事已办完。是王妃给办的,场面不小,挺热闹的。”

“哦……”苏御勉强笑了笑:“这还有点嫂嫂的样子。”

没能参加小桃的婚礼,苏御有些遗憾,但也感到欣慰。苏家五个妹妹,终于有一个嫁入侯门,而且夫君是一个相貌、学识、人品都不错的人。

郡主已带孔婷去内侍省改户籍、领腰牌,这就算正室纳入王府。从此她也是有爵位的贵族,秦王心满意足。孔婷沐浴而出,身上带着一抹湿香气。将爱妃揽入怀中,好生把玩。捏捏这里,揉揉那里,惹得妃子满面娇羞。

雨露均沾,再去冯瑜屋里坐坐。冯瑜取出一件衣服说,这是完颜清给他娘买的,抽空给送去才好。

苏御最是容易被真情感动,想起完颜清小家伙思念千里之外的母亲,不禁为她难过起来。但他对冯瑜说:刚来燕州,先休息两天,过几日带你们去见王太后。

战后重建工作繁杂,可正如赵晃所说,把那些破事交给秘书郎就行了,本王只管大事。苏御差不多也是这样做的,唯独注意对榆关和北古口的建设。男贾国很穷,指望他们来修是不可能了。那就从卫**军费中出,剩下的钱够队伍返回原籍就行。

至于朱雀,就暂时放到一边。虽然她赶了一千六百里路让秦王颇有些感动,但家里的两个侧妃何尝不是如此呢。丢下两个侧妃,忙不迭地去幽会别的女人,总感觉心中过意不去。

或许是受到赵晃的影响,苏御也认为朱雀大老远跑来是因为感情,很显然二人都忽略了一件事,朱雀本质是个杀手。

她是带着任务来的。

秦王这次太风光,让有些人坐不住了。

正如老幕僚典巩所言,秦王不如留在燕云,从此做一个手握兵权的藩王,听调不听宣。待时机成熟,要么逼皇帝禅让,要么刺杀皇帝,又或者小皇帝会夭折,但只要大兴皇帝一死,皇位一定是秦王的。

典巩能考虑到这一点,别人也能。

……

凭总监军赵晃的一句话,朱雀在军属公馆里白吃白喝,可这对于大总鸨来说,毫无兴致。

大总鸨从不缺钱。

以为那人会来见面,可天都黑了,他也没来。

漂亮女人咬了咬牙。

千里迢迢主动送上门来,却受如此冷遇,这便是羞辱人了。

此时楼下男人们大声喧哗,吵吵嚷嚷。以赵晃为首的一群军官,在楼下喝酒吃肉玩女人。

这种人能登上如此高位,真是让人费解,难道凭他郡王身份就可以胡作非为吗,让这种人带兵,不担心打败仗?

很显然朱雀多虑了,赵晃的存在,纯属二王内斗的结果,是权宜之计。贤王康王心里有数,赵晃是个草包。也正因为他草包,所以二王才放心。而在燕云地区,主要还是看玄甲总参公孙雄。

在那帮人吃吃喝喝的时候,总参大人依然忙碌着。此时他不在燕州,而是在榆关指挥建设。要按照秦王的要求,把关口加高到四丈。秦王说,这次战争,若榆关能坚持住,梁朝就不用打得如此被动。所以多花点钱在榆关,很值得。

天彻底黑了,公馆挂起灯笼。

朱雀打开随身包裹,里面放着一柄精致匕首。匕首青铜鞘,镶嵌七颗晶莹剔透的宝石,此匕首是牧王所赠,已在大总鸨身边十三年。包裹里还有一件小衣,那是准备把自己嫁出去时贴身穿的,薄如蝉翼,隔灯透光。

这次来燕州,她只带来这两样。

大总鸨伸出纤细手指,弯弯长长的指甲勾起那件衣服看了看,忽而一声自嘲冷笑。按动匕首绷簧,举匕割向那衣衫,想把衣衫割得粉碎,这时听脚步声,紧接着听到一声呼唤:

“姐姐睡了吗?”

他来了。

猛然间大总鸨心跳加速,连忙把匕首和透明小衣塞入包裹,藏在褥下,整理鬓角,刚要去开门,却站住脚,昂首冷声道:“睡下了。”

门外那人没马上说话,琢磨一会才道:“在其位谋其政,朝廷重托,国人期盼,身负重任,不敢松懈,故而耽误时辰。其实我来见姐姐的心情很是迫切,所以即便夜里,也要来看姐姐一眼,否则心生愧疚。可倘若姐姐果然疲惫,那就不打扰了,明日再来看姐姐。又或者姐姐赏脸,愿意克服疲劳,移步秦王公馆,让我有幸尽地主之谊。”

风情万种的大总鸨许久未能有心跳的感觉,不自觉破怒为笑,推开门道:“亏你来得及时。”

“若再迟一些,如何?”秦王微笑盯着美人。

朱雀的身高足有七尺六寸,比普通男子还要高,健美身形,丰腴双球,让许多男人垂涎三尺,却又因为她杀手出身而颇有些忌惮。

“再迟一些,我要你的命!”

“呦,吓死人了。”

苏御故作慌张,作势逃走,却被朱雀揽住腰,并把头埋在秦王怀中。

……

朱雀说,她只是不想当一辈子雏女。既然要把身子给人,也要给一个心仪的大人物,非王侯将相不可。若产子,她就自己养着,反正她有的是钱,手下也有许多奴婢可用,没必要去王府里看别人脸色。

“若有了孩子,未必会姓赵,更不会姓苏,我先让他跟我姓。我不需要你认他,除非你当了皇帝。否则你自身难保,可别连累我们母子。”

大总鸨的身躯,骨少肉多,皮肤紧绷,富有弹性,很有质感。退去衣衫,露出健美身形。若是在后世,参加女子健美比赛,未必不能获奖。放松下来,各处圆润,光弧诱人。将这种女子搂抱在怀,别有一番滋味在里头。

“为何如此说?”苏御笑了笑,伸手勾动美人下巴。

大总鸨坐了起来,套上那件薄衣:“我是来杀你的。”

苏御倒在床上欣赏着,微笑不语。

“我没开玩笑。”朱雀套上大袍,拔出匕首:“是我动手,还是你自己动手?”

朱雀的外甥女被人逮了去,胁迫朱雀来杀秦王。而那人之所以选择朱雀,是因为知道朱雀与苏御早有暧昧,这样更容易得手。当朱雀把这些话告诉苏御时,苏御感觉脊背发凉……

“别冲动。”苏御颇为警惕地坐起来:“你先告诉我,是谁绑架喜鹊?”

“我不知道。只是一个奴才来找我说话。”朱雀把匕首丢到床上:“你自己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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