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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支配者 第二十六章 上层建筑与民生之关联

作者:羿白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2-12-22 16:05:14 来源:笔趣阁

集权的目的,是为了改革。

改革,并不只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切切实实地去了解百姓需要什么,这个国家需要什么。

一个国家想要运转,终究离不开三个字,劳动力!

要搞明白这其中的奥秘,就需要更深层次的思考。

劳动力从哪来?从百姓中来。

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很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发展国家,必须压榨百姓劳动力,这些劳动力主要用来做什么?

种地。

中国古代属于小农自然经济,总结起来就四个字‘男耕女织’。

因此,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

从奴隶时代的井田制,到封建社会的租佃制,都是为了从百姓身上压榨劳动力。

国家兴于土地,也亡于土地。

春秋战国开始,几乎每个朝代初的口号都是‘打地主分田地’,到后期却都是大肆搞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这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尤其是灾年,地主巧取豪夺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

事实上,这么做无异于饮鸩止渴,自寻死路。

农耕时代的小农经济,土地是百姓生存的命脉所在,压榨的太狠了,百姓就没心思种地,躺平了。

而躺平的多了又会发生什么呢?就会触底反弹,就是造反。

历史上几乎每一个朝代,最后都是亡于此。

百姓活不下去了,只能推翻了重新洗牌。

《韩非子·显学》中说:“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

意思就是说官吏们征税的对象是种田的人,而君主供奉的却是那些著书立说的学士。对于种田的人征收重税,对于学士却给予厚赏,这样,再想督责民众努力耕作而少说空话,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就正应了那句话,天子当与百姓共天下,非与士大夫公天下!

不说远了,就拿元朝来说,《元史》卷154《郑温传》上说世祖赐郑温常州田三十倾;卷173《叶李传》说世祖赐叶李平江田四十倾;《元史》卷134《撒吉思传》,世祖赐撒吉思益都田千倾,《撒吉思传》译文:朝廷授撒吉思山东行省都督,后任命为经略、统军二使,兼益都路达鲁花赤(达鲁花赤相当于现代县、区、市、省等地方政府的党高官一职)。撒吉思辞谢,上书说:“山东是重要地方,应选派贵戚来镇守。”世祖不许,还赐他京城宅一区,益都田千顷。

要知道忽必烈时期,元朝版图是很大的,可就连撒吉思这样的封疆大吏,都才赐田千倾,可想而知元初对土地兼并的问题是比较抑制的。

可到了元武宗时期,赐田万顷已经不在少数,千顷或者五千顷更是数不胜数。武宗至大二年在江西地区,三品官职田的佃户有五百至七百户,下至九品小官,还占有佃户三十至五十户,苏天爵《滋溪文稿》卷9《元故太史院赠翰林学士齐文懿公神道碑》有言:“闽宪职田,每亩岁输米三石,民率破产偿之。”意思就是,福建的法令规定,每亩田每年要上缴三石,让百姓破产都偿还不起。如此苛重的地租,简直是对农民敲骨吸髓的剥削。这就形成了“大家收粟至数百万斛,而小民皆无盖藏“,“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情景,有许多的农民也就因此而破产,走上了流亡的道路。

元朝后期的腐朽统治,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反映到民间,就是剧烈的土地兼并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致使民不聊生,最终爆发了农民起义。

明朝呢,明朝其实和元朝的灭亡原因很相似,都是因为土地。这也不奇怪,毕竟王朝末年的农民起义,无外乎是争这一亩三分地。

明朝原本是有机会改变这一切的,太祖制定的《大明律》规范契约、言行、伦常、吏治、刑上大夫、严禁谄谀,相比于废话连篇的元律、刻板教条的宋律、不完善的唐律,《大明律》简直就是法制史上的集大成之作。也是《大明律》出现以后,才让活在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意识到,这世道除了皇权之外,还有法理。

诚然,明代的初制,有一些也不完善,比如士绅不纳税,就是为后世所诟病之所在,可讨论问题,不能跳过问题出现的时代,而直接谈论结果。

明太祖朱元璋,一个人类历史上所有开国皇帝之中,出身最低的皇帝,他的正统性是毋庸置疑的。从茅草屋的风雨到皇觉寺的孤灯,从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到朝堂上的尔虞我诈。一个个盖世枭雄在他面前倒下,一个个王侯公卿在他身前颤抖。

可他也只是人,并不是万能的神,毫无根基的他想要建立政权,只能和掌握着国家真正财力和资源的世家大族们做出一些妥协,这是当时的唯一办法。

这祸根,也由此埋下。

可治理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时代发展,政策也要适当调整,比如这个士绅不纳税的规定,后来的皇帝,就应该要下狠心来改革掉。可惜最有希望改变的明(太宗)成祖朱棣,皇位是靠抢来的,本身就不够硬气,而且他还是个爱打仗的皇帝。为了减少自己处理政务的时间,他将皇帝的权利分了一部分出去,这部分权利的名字,叫做票拟。

票拟,也称条旨,指的是大臣草拟对各种奏章的处理意见,并将这些意见附于奏章之上,送给皇帝御览。而行使这部分权利的,便是内阁。

之后,到了明宣宗朱瞻基的时候,他再次将一部分的皇权分割出去,这部分权利的名字,叫做批红。

批红,便是让人按照票拟的内容抄下来,代理皇帝行使批红的权力。行使这部分权利的人,便是司礼监。

自此,明朝皇帝的权利分成了三部分。

皇帝一部分,内阁一部分,司礼监一部分。

这看似平衡的权利布局,实则暗潮汹涌。

因为掌控这些的是人,而人就不能用平衡的观念来看待,因为人的意志和理念不同,所导致的结果也会天差地别。

同样的,也会造成难以改革的情况。

太祖时期的政令是皇权合一时代留下的,后世的皇帝们则只有三分之一的权利,怎么改?

纵览《元史》《明史》可以发现,明朝的灭亡,和元朝的灭亡原因不径相同。虽说蒙元人对汉人的剥削要远远比明末朝廷对百姓的剥削更严重,可结果都是一样,只是灭国的时间不同,你对百姓剥削的狠一点,那就亡得快一些,剥削得轻一点,就亡得慢一些。

想要稳住江山,必须减轻百姓负担。为此,就要想办法重新分配财富。

而想要完成这些,便需要集权。

集权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但非常时期,必须行非常办法。

哪怕独断专行,也好过优柔寡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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