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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欢歌 第二百八十八章 抵制的声音

作者:欢乐蜗牛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4-01 07:11:06 来源:笔趣阁

嗯,不错!

这楚轻羽的嗓子还真的不错。

如果说柳嫣儿的声音清丽干净,那这眼前女子的声音则温柔甜美之中略带一点点火辣,都是一副唱歌的好嗓子。

既然都是好声音,沈欢当然不会傻傻的去区分柳嫣儿和眼前这楚轻羽的声音有什么不同,属于什么风格,该唱哪类型的歌曲,这完全是吃饱撑着了没事找事。

再说此时的大燕就根本没有后世所谓的版权,在这儿一切的流行歌词版权都是自己的,两人谁唱什么歌曲都无所谓,大不了写出歌曲后柳嫣儿和楚轻羽再私自研究一下最适合谁唱就是。

本着这样的想法,沈欢暗自一笑。

“很好,楚小姐,你的声音很适合唱这种流行歌曲,现在我就为你量身打造两首适合你的歌曲来!”

“谢谢师父!”

楚轻羽欣喜一笑,“师父,您能不能别楚小姐楚小姐的叫啊,弟子都拜您为师了,您再这样叫别人听了会笑话我们的!”

沈欢一愣,自己读了两辈子的书,能叫的都是老师,教授,还真没有收过徒弟呢!

都说要想手艺学得会,徒弟得跟老师睡,那,自己是不是得把后世那些潜规则拿来试试呢?

额,即使不搞潜规则,自己揩揩油,占点愉快的小便宜应该没有问题吧!

想到此,沈欢看了一眼跟前这个清丽中带着一丝风尘的美丽女子,随后又轻轻的摇了摇头,他感觉自己还没有无耻到这种地步。

唉,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当叫兽的潜力呀!

正了正神色,沈欢点头道:

“好,既然这样,那为师我也不矫情了,我就叫你轻羽吧,现在为师给你把歌词写下来,然后给你唱两遍,你自己练习就是,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去栖凤楼找柳嫣儿请教一下。”

说完,沈欢接过楚轻羽递过来的纸笔,提手就写下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和《再见只是陌生人》。

不到半刻钟,沈欢教会了楚轻羽,然后起身告辞。

“师父,您这就走啦?”

“嗯,走了!”

楚轻羽微微一愣,“师父,弟子没有和您签订任何合约和约束,您难道不怕弟子拿了歌词翻脸不认账吗?”

已经走出茶室的沈欢头也不回的把手一挥。

“无所谓,歌词我要有多少便能写多少来,你不认账也没有关系,就当我们相识一场送你一个见面礼就是!”

看着沈欢英挺的身影转过小门消失在视野之中,楚轻羽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钦佩来,出去的这个男子很特别,洒脱不做作,更没有半点携恩求报的心思,这很难得!

再说自己好歹也算得上京城中首屈一指的花魁,模样好像长得也不赖,这个男子居然没有半点不轨的想法。

而且,写的两首歌词也很有意思,都提到了陌生人,也不知道是在提醒他本人呢,还是在提醒自己。

呵呵,这个人有意思!

……

栖凤楼很火,流行歌曲更火,而且是火得一塌糊涂,而醉月楼的花魁楚轻羽转投栖凤楼则更像是猛火浇油,一下子把栖凤楼的名声给推到了一个不可想象的高度。

不但前往栖凤楼听歌的人山人海、纷至沓来,还带火了栖凤楼这条不算太热闹的街道。

只是唯一遗憾的是栖凤楼一天只演出一场,而且还只能容纳三百人进去观看。

对此,想看演出的人只好早早的来到栖凤楼大门前,排好了长队,等待栖凤楼的再次开门。

而来晚了的人见此情形有转身遗憾离开的,也有停下看热闹的,他们在等看看前面排队的人是不是有事离开,然后他们有机会进入栖凤楼。

栖凤楼如此之火,秦淮河上其他青楼自然也眼红起来,可光眼红有什么用,心思敏捷的他们顿时想到了效仿,也在自家青楼里让人学唱流行歌曲。

只不过这种效果并不好,京城的人见识并不低,他们在听过了柳嫣儿的演唱后,自然不会再去听其他青楼的演唱。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大街上,流行歌曲也渐渐的被人们所接受,并时常还能听到一些小姑娘,小崽子在轻轻哼唱。

我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看到太阳出来,他们笑了,天亮了。

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

终于等到你差点要错过你,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终于等到你。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人喜欢肯定也有人不喜欢,流行歌曲也一样。

叛逆,低俗,无病呻吟,靡靡之音,毁人三观......等言辞开始慢慢的冒了出来,这种情况在栖凤楼开业的第五天后表现的更加明显起来。

说出这种言论的有眼红栖凤楼生意的其他青楼同行,也有一些古板的卫道士,甚至一些有名的大儒也开始对这种违反古典文化,违反词牌曲子和过于白话的表达方式进行了狠狠的批评,并放言要坚决抵制和制止这种文化的糟粕的传播。

对于这些,侯方明认为有些过了,流行歌曲根本还谈不上什么叛逆和违反古典文化,而且他也很喜欢这种直抒胸臆的曲调和歌词。

不过,这种想法只是他最开始时的想法,现在自从齐王封永浩昨天遣人来找过他之后这种想法已经变了。

昨天封永浩来人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想他出面联络几个读书人去栖凤楼找茬,最好是把栖凤楼和那个叫沈欢的名声搞臭,越臭越好。

对于这个任务,侯方明开始时有些发愣。

他实在想不通高高在上的齐王和栖凤楼,和沈欢有什么过节,竟然会放下身段去与一个青楼老板和默默无闻的书生较劲。

不过虽然不清楚里面的原因,侯方明还是满口答应了齐王的吩咐。

他只不过是一个商贾之子,凭着自己的勤学在两年前中了进士,又凭着自己诗词了才华在京城博得了一个京城三大才子的美名,目前正在詹事府任职一名校书。

一边是天潢贵胄,一边是青楼老板,侯方明根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这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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