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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贼王 第一百一十九章 治下之民

作者:不是小黑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4-01 10:05:54 来源:笔趣阁

楚行名义上的驻地是平山墩,但是实际上所控制的区域非常广泛,以平山墩为核心,向南辐射整个安塞县,以及周围十几家千户所全都仰平山墩鼻息,向北可以辐射至红盐池以北。

在这片控制区域里,有经过改造的肥沃的耕地,尤其是红盐池一带,在经过田见秀,领着数千青壮大干数月之后,已经修整了四条河道,来年可以耕种的田地更多了。

此外,还有一望无际,广阔的草原。

如今在这片草原上,有大量的汉人和蒙古人在放牧,如今看来,一点不像是土默特部灭亡,反而更像是西迁。

因为他们照常过着放牧的生活,只是如今的放牧的区域更加固定,而且家中也有了土地,大家除了放牧之外,还要耕种,算是过上了半耕半牧的生活。

很多暗中吸纳来的流民,在无法安置的情况下,便被楚行派到了红盐池,这边儿耕种生产。

此外家中的小子,也都可以去读书识字。

这是楚行规定的新规,平山墩无论老幼,只要年龄超过十岁,必须入平山墩读书,十六岁之后,方可进入各行各业做事。

教育乃是百年大业,容不得一丁点疏忽。

很多破产的秀才公,在经过李岩短暂的培训之后,走上了工作岗位,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职责。

当然,汉族没有什么问题,让土默特部族非常难受的一点就是大家必须说汉话。

但是土默特部,与大明的联系素来密切,很多人本身就会说汉话,如今要求他们说汉话,只是改变习惯而已,反而不是什么难事。

而在楚行宣布蒙汉一家亲,又亲自杀了拓也不花之后,平沙墩各部之间的关系密切了许多,再也不用跟之前一般互相防范。

同时,楚行命汉人开始大规模制作皮革,如今土默特部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但若是想要保证平山墩的兴盛,那贸易就不能断绝。

只是想要让商人来西北贸易,就必须有那么的出手的产品。

牲畜、战马、皮革这些是最基本的。

至于其他的产业,楚行也开始积极布局,必须保证秦地的贸易的兴隆,才能维持起码安塞县的稳定。

当然,不仅仅是内部的造血功能的建立,同时楚行开始大肆建设对外情报网络,毕竟有现成的情报人员,楚行直接将那些臣服的锦衣卫吸纳进来,同样是锦衣卫,对上可以对接大明,对下可以服务楚行。

只是如今安塞县的情报,崇祯皇帝看到的,只是楚行想让他看到的了。

其中有一条情报最让楚行注意,林丹汗在丢失了粮草之后,发了疯的进攻大明朝,以不计代价的,不计损失的模式跟马世龙硬拼了一场。

而准备不足的马世龙被打的丢盔弃甲,最后逃回了长城内。

无奈之下,崇祯只能答应林丹汗的求和文书,并赏赐金银,这对于本来就情况不妙的财政,又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但是即便是有了朝廷的金银,林丹汗的日子也不好过。

林丹汗还放出话来,别让他知道,谁偷了板升城的粮草,一旦让他知道了,他拼了大军损失殆尽,也要将其挫骨扬灰。

所以楚行觉得,自己还是找个机会,弄死这个日薄西山的家伙吧。

上一次借着朝廷与林丹汗大战的功夫,从侧翼偷袭了林丹汗一波,楚行发觉林丹汗的战斗力下滑的很厉害,应该长久不了了。

在西北的大事上,三边总督杨鹤,已经开始大肆收拢各方造反势力,如高迎祥、王嘉胤之流,都被安置了土地,要求他们借鉴平山墩模式,拿着朝廷给的银子,休养生息,不要闹了。

此外,还有就是一些在历史上留下名号的人物了,楚行已经亲眼见过李自成、高迎祥、李岩、田见秀以及曹变蛟,虽然楚行震惊于曹变蛟的强悍实力,但是楚行却已经清晰的认识到了在历史的大潮之中,英雄人物虽然可以引领风骚,但是却不能起决定性作用。

真正能决定历史的还是力量。

所以如果想要在历史大潮中有所作为,就必须抓紧一切时间,发展属于自己的力量。

月余,平山墩的主要心思都在练兵上。

但是其他民众,却要卖力照顾土地。

无数民众抱着箩筐,将一块块干燥的粪便和秸秆洒在冬小麦上,听将军说,再过些日子,再天气再寒一些的时候,就要组织灌溉。

因为今年冬天特别冷,防止小麦送死。

“小鞑子,放下手里的活,去接绣娘放学去!”

李月娥看着前面正在卖力干活的少年,心疼的厉害,虽然不是自己肠子里爬出来的,但是终究年纪不大,还是个娃娃,搁在太平年景,正是该在父母怀里享受慈爱的年纪,如今却要跟自己一起下田干活。

“好嘞,阿母!”

在前面,戴着厚厚的棉帽子,背着个箩筐的少年,清脆的答了一声,看其瞳孔,明显是不是中原人风格,便知道这是地地道道的土默特右翼人。

“你刚来平山墩,道路都不熟,你乱跑什么?”背着个小书包的小丫头,唤作绣娘,如今可是学堂优秀的女学员,正是训斥自己的童养夫。

那少年被训斥,有些羞赧道:“阿母说让我去接你,在草原我们男子汉,都要去接自己的浑家的!”

“我不用你接!夫子说哩,女人也能顶半边天,男女都一样哩,”说着小姑娘从怀里掏出一本书,上面画着一堆奇怪的符号,绣娘凶巴巴的对他说道:“这是我平时学的东西,你好好练,别到了学堂,跟不上,让夫子赶回来!”

“我李鞑子在草原的时候,那也是响当当的英雄!”少年掐着腰,一脸威风的说道:“那些贵族家的狗崽子,都打不过我呢!”

“不一样哩,不一样哩。”绣娘终究是在学堂里读书的,见识比自己这童养夫要强一些,他说道:“别看现在你们那个木头首领,可以在军队里当兵吃粮,但是夫子说了,将来军中是读书人的天下,不识字,将来顶多当个大头兵,以后我回来,你就跟我读书!”

李鞑子让这个比自己大好几岁的未来娘子说的头疼,因为他一看见汉人的文字就头疼,本来那扭扭曲曲跟虫子爬的文字,就看着吓人,如今更恐怖了,据说夫子和将军一起研制出一种叫做拼音的东西,更是看一眼就头晕。

什么嗯啊,啊的,听着都烦。

李鞑子听着头疼,但是耐不住自己这未来的娘子凶悍,只能蹲在树下,听娘子解读,跟着aoe的读了起来。

李月娥是个死了夫君的寡妇,这李绣娘是她做流民的时候捡来的娃娃,后来在平山墩扎了根,跟着楚行过上了好日子。

如今有了点存粮,想着自己早晚要老,指着闺女养老不现实,就收养了土默特右翼战败后,那些无家可归的小男孩,她也不会起名,就天天鞑子鞑子的叫着,小家伙也逢人便说自己叫李鞑子。

大家知道,李寡妇家里日子过得不容易,平素里能够帮一下,就过来帮一下。

但是李寡妇却非常要强,凡是能够自己干,就从来不让别人动手。

而且李寡妇也真的有出息,将自己家的姑娘培养的非常优秀,即便是在学堂里,也总是被李岩夸奖。

“娘,你瞅瞅,这是我抓的兔子。听说学堂的学生都会抓呢!”小鞑子兴奋的摇晃着手里的兔子笑着说道。

原来小鞑子顽劣野性,趁着李绣娘休息的功夫,跑了出去,竟然撞大运抓到了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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