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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新话红楼 > 第九章 贾府的祖宗是国公,竟敢擅用“黑狐皮”

作者:张凯庆

清制:除皇上、亲王、郡王而外,任何官员都不准擅用黑狐皮。可是,尤氏的房间里就有黑狐皮,贾母照用不误。

第五十三回:“尤氏上房地下早已袭地铺满红毡,当地放着象鼻三足鳅沿鎏金珐琅大火盆,正面炕上铺新猩红毡子,设着大红彩绣云龙捧寿的靠背引枕,外另黑狐皮的袱子搭在上面,大白狐皮坐褥,请贾母上去坐了。”

清朝规定:亲王郡王之外的官员一律不准穿用黑狐皮,并且对于每一品级的

官员所能穿用的裘皮大衣都作了不厌其烦的规定。

清顺治九年(1652)四月上谕:“凡违禁衣服,如:三爪、五爪满水缎圆补子,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许存留在家。馀越品衣服,如御赐许穿用,若非御赐,听其变卖不许穿用……”

康熙九年(1670)议政王等议定服制:“民公以下,有顶带官员以上,禁止穿五爪、三爪蟒缎满翠缎圆补服,黑狐皮、黄色、秋香色衣……”

雍正二年,“又申明加级官员顶带、补服、坐褥越级僣用之禁。官员军民服色有用黑狐皮、秋香色、米色、香色及鞍辔用米色、秋香色者,於定例外,加罪议处。该管官员不行举发亦如之。”

福格《听雨丛谈》卷二“皮裘”云:“本朝惟外褂之毳向外,若袍袄皆向内也。亲王、郡王而外,不准服用黑狐。”

福格(1796年--1870年)姓冯,字申之。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是乾隆年间大学士英廉的曾孙,咸丰五年春,以惠州通判留在僧格林沁山东军中,司理营务兼总行营发审案牍,后来升任山东莒州知州,同治六年以前还健在。

福格的《听雨丛谈》证明,直到咸丰年间,黑狐皮仍是郡王以上的专用物。

可是,尤氏房间里不仅有“彩绣云龙捧寿的靠背引枕”,还有“鎏金珐琅大火盆”,这本来也是皇宫中的用品,更敢用皇上、亲王和郡王才能用的黑狐皮。宁荣二府的祖宗是宁国公和荣国公,无论如何也没资格使用黑狐皮。

《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舆服二:凡坐褥,镇国公冬用全赤豹皮,夏青花赤缯。辅国公冬用方赤豹皮,夏赤花皂缯。均藉红毡。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顺治九年题准,坐褥:鎭国公冬用红豹皮夏用红闪段衬红氊,辅国公冬用方赤豹皮夏用青闪段衬红氊。一品官冬用狼皮夏用红褐缘皂褐,二品官冬用獾皮夏用皂布缘红布,三品官冬用貉皮夏用皂布以上皆衬红氊,四品官冬用山羊皮夏用蓝布衬白氊,五品官以下冬用鹿皮衬白氊夏止用白氊。乾隆二年覆准:坐褥,一品夏用红褐,二品用红褐缘皂褐,三品用皂褐缘红褐,四品用皂布,以上皆衬红氊,其皮坐褥仍如旧制。五品冬用青羊皮夏用蓝布,六品冬用黑羊皮夏用黑椶色布,七品冬用鹿皮夏用灰色布,八品冬用麅皮夏用土布,九品冬用獭皮夏亦用土布,未入流与九品同以上皆衬白氊。

按照“曹家学”的观点,《红楼梦》写的是曹雪芹的家事,而“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五品官阶之家,只配用鹿皮衬白氊或青羊皮和蓝布的坐褥,焉敢使用黑狐皮?

且看:贾府的衣料是“上用内造”的,穿戴用品是皇家专用的鹅黄色、秋香色、黑狐皮、宫绦和西洋贡品,贾府影射的就是清皇宫,还有疑问吗?

宝玉和王熙凤的衣着饰物上还有很多奥妙,后文详细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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